領完證後,男友要我為他父母的房子還債,並出拿彩禮裝修
1 我和王斌相戀三年,雙方父母見了面,訂婚宴辦了,婚紗照拍了,彩禮收了,一切都很順利。領證前我倆提前看好了房子,小區在我們兩個公司的中間位置,而且是學區房。 從民政局出來後,我說先去售樓部把合同簽了,意想不到的卻來了。
他站著不動,吞吞吐吐地說:「我爸媽已經給我買好房子了,在新泰小區。」 新泰小區附近是一片工業園區,王斌的公司就在那附近,但距離我上班要一個小時的車程。 我驚訝道:「不是說好的買翡翠明園嗎?」
王斌找理由:「那裡太貴了,買學區房沒必要。再說難道不買學區房,將來孩子就沒學上嗎?」 我很生氣,說:「這麼大的事情為什麼不跟我商量?房子是我們兩個人一起住,你怎麼私自就買了?不問問我的意見嗎?」
他說得理所當然:「這是我爸媽出的錢。」 驚愕過後,我腦海中有過短暫的空白。我花了一分鐘時間來吸收他的信息,以及思考。 因為是他爸媽出的錢,所以他爸媽說了算,我沒有資格說話。
可我們商量好的是,買學區房,兩家各出三十萬交首付,寫我們兩個的名字,婚後一起還貸款。現在特意趕在領證前把首付交了,現在才肯跟我說實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