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年後,似乎也還是這樣。
9
所謂拿人錢財,替人消災。
我自然不會因為高中那些往事而埋怨他什麼。
未婚妻該做的事情,我還是會照做的。
而且鑒於我暗戀了他七年,記得他大多數喜惡,本該遺忘在記憶深處的慣性,因得紀書臣的歸來,又被我漸漸拾了起來。
休息日無事可做時,我們會窩在我家的沙發,一待一整天。
我打遊戲,紀書臣看我打遊戲。
——QQ 飛車。
當初在高中風靡一時。
我的遊戲水平其實不上不下,但在高中意外地能吊打全班。
作為勝者,我擁有了一次使用希沃白板播放電影的權利。
我說:「其實我當初想看的是《貧民窟的百萬富翁》。」
「但是你跟我說,你最喜歡的電影是......」
「《怦然心動》,」紀書臣有些後知後覺地接道,「所以那部片子是你為我放的?」
「當然了,不然你以為他們憑什麼不看那種不用帶腦子看的喜劇和恐怖片?」
而且,那天是情人節。
我以為我當時暗示得挺明顯的。
原來他根本沒意識到啊。
果然,暗戀戀到最後,都只是在戀自己的錯覺。
紀書臣神遊了一會兒,而後突然轉頭,與我對視:「寧野,有可能的話,你會真的跟我結婚嗎?」
我以為他在打趣。
「算了,你不是在等程渺離婚嗎?」
「說說而已,」紀書臣大笑,「我難道還盼著她過得不幸福啊?」
他摸了摸我乾枯的發尾,半是玩味半是嚴肅地說:「雖然你可能覺得很草率,但我真有在認真考慮。」
「倘若我某一天打算和一個人結成法律意義上的伴侶,那麼我會去向你求婚。」
他總是不吝隨便許下諾言。
反正也不一定真要兌現。
就像他高中的時候也跟我說過,他會記得我一輩子。
到頭來,其實連我的名字都忘了。
空氣一瞬間凝滯,有心臟砰砰在跳動的聲音。
紀書臣貼上我的胸口,輕笑:「寧野,你心跳好快。」
「因為我有心臟病。」
聞言,他將另一隻手貼上自己的胸口。
「是嗎,這樣說的話,我大概心臟也出了問題。」
他握住我的手,灼熱的體溫自掌心蔓延至我的心頭。
馬上要包裹住那顆泛著涼意的心臟。
「嗡嗡」
忽然,他手機振動了兩下。
點開,發現是程渺發來了兩條語音,帶著哭腔——
「書臣,我要離婚了。」
「你還要我嗎?」
10
簡直說什麼來什麼。
紀書臣聞言撥去了電話。
電話那頭,程渺哭得傷心,說話也斷斷續續。
大概是,她發現她那富豪老公出了軌,被她捉姦在床,於是意識到了外面的男人終究不如陪伴她十幾年的紀書臣。
她說她太傻,真愛就在身邊,她卻選擇去追逐那些虛無縹緲的感情。
「書臣,是我眼瞎,看不見你對我的好,原來,在我不知道的地方,你默默愛了我那多年。」
「我後悔了,我們能重新開始嗎?」
我很貼心地將電視靜了音,陪著紀書臣聽完了程渺長達十幾分鐘的告白。
聽著紀書臣為程渺做過的一件件小事,我自己也有些恍惚。
那些事不足以驚天動地,卻像一塊塊堆積在一起的小石子,回過頭去看時,才發覺已經堆成了一座山。
他該慶幸吧。
他的那座山終於被看見了。
紀書臣站在原地緩了很久。
比起預想中的狂喜,他眼中竟閃出了一絲罕見的迷茫。
我給他遞上了外套。
平靜地道了句:「恭喜。」
「那三十萬的尾款,我不著急。」
11
我騙他的,我其實很著急。
再去醫院檢查時,符億的臉色比以往更加難看。
「行了,再不動手術你就等死吧。」他道。
我搓搓手,請求他再給我開點吊命的藥:「我就差十萬塊,再湊湊就能做了。」
是的,除去紀書臣給我的三十萬,還差十萬。
符億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模樣:「你男朋友是紀家的獨生子,你就跟他要點能怎麼樣?」
我撓撓頭:「哦,我倆分手了。」
符億愕然:「為什麼?」
「不合適。」我道。
「哪不合適了?」
……
符億今天的話莫名很多。
我不想回答他。
不合適就是不合適。
高中時,嚴俏也委婉地告知過我:「紀書臣你倆......不太合適吧。」
而我那個時候十分篤定道:「怎麼不合適了,都一個鼻子兩隻眼,兩條胳膊兩條腿的,我看合適得很。」
現在看來,的確是不合適。
他是公子哥,可以為了青梅竹馬隨隨便便來到一個普通高中混上三年。
高考後直接拍拍屁股飛去法國,日子也不會有任何改變。
他有錢,所以他的世界可以一直是風花雪月。
我缺錢,缺到恨不得把所有的風花雪月切成片賣掉。
我想假如那天立場互換,給我打電話的是紀書臣,他聲淚俱下地跟我表白後,我或許也不會那樣篤定地,不顧一切地去找他。
我要顧慮得太多。
跟紀書臣說的那句「我不著急」已經算是最大的體面了。
靠。
我把頭埋進病床,想哭,哭不出來。
想轟轟烈烈地給自己七年的暗戀作個結,結果竟是滿地無奈和唏噓。
12
唏噓過後,我給紀書臣打了電話。
電話里,我長話短說。
一是催紀書臣給我結了那三十萬的尾款。
二是求他再借我十萬塊。
事到如今,我也不把他當暗戀對象,完全當成一個有錢的老友反倒是輕鬆的多。
他也不問我為什麼,痛快地給我轉了五十萬。
「這麼多?」
電話那頭頓了頓。
「還有求於你。」
……
我就知道。
他說,程渺的丈夫不同意離婚。
談判的時候狗急跳牆,非反咬一口指責紀書臣和程渺關係不純,是程渺出軌在前。
兩人於是進展到了打官司的地步。
「所以呢,我能幫上什麼忙?」
「所以……跟我回家吧。」
13
程渺的丈夫家也是有頭有臉的豪門。
背景不輸紀家。
故而紀書臣要想幫到程渺,就不得不求助他家裡人的力量。
但是嘛……
他家裡的情況就很複雜了。
簡而言之就是,和程家有過節。
決不允許紀書臣再惦記程渺。
「我想,如果我已經有了結婚對象,或許也能讓他們放心。」紀書臣如是說。
飯桌上,氣壓很低。
起初紀書臣的父親一言不發,但提及程渺時,他還是忍不住說了兩句。
「我就說程家人不行,要是當初我眼睛沒擦亮,保不齊就跟他們一起破產了。」
「那丫頭跟他爸如出一轍,看著溫厚老實,背地裡心眼多如篩,你追了她這麼些年又怎樣,她還不是選了個更有錢的?」
「人家小姑娘精明得很嘞!」
啪。
紀書臣撂了筷子。
剛才他父親微妙的不屑並未引起他太大波瀾。
但一說程渺,紀書臣的態度便很明顯了——
不許說她不好。
即使是他老爹。
「程曜乾的事,跟程渺有什麼關係?」
「怎麼沒關係?程渺吃他的用他的,身上流著他的血,無論怎樣,也得叫他一聲爹!」
「呵,能選的話,她怕是也不願意管他叫爹。」
一聽對方都意有所指,兩父子即將在餐桌前上演玄武門對掏,一邊的母親卻仿佛習以為常般地喝了口湯。
我看了看紀書臣,又看了看發明紀書臣的兩夫妻。
眼見著求援計劃即將泡湯。
我提起筷子,沉默地伸向了紀書臣的碗里。
紀書臣父親的目光移動到我身上,對我不規矩的行為感到費解。
我其實也很費解。
我把一坨綠色的青菜從紀書臣的碗里夾出來,默默道:「他不吃四季豆。」
你們難道不知道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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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吧,看樣子他們是真不知道。
豪門的飯菜還是太豐盛了,豐盛到他們並不會注意有哪位成員沒有動哪道菜。
但我的一筷子,夾滅了兩父子之間的火藥味。
他們大概也很想笑吧。
作為養育了紀書臣二十多年的父母,到頭來對他的了解還不如我這個高中同學。
於是,愧疚占據上風,二老決定答應紀書臣的請求,出面幫程渺擺平這件事。
離開時,直到坐在車上,紀書臣還握著我的手沒放。
看不出他在笑還是在忍住眼淚。
「你總是記得我的很多事。」他說。
我微微闔眼:「我只是記性很好,倒不如說,我沒想到你家裡人不記得。」
家家有本難念的經。
只不過豪門的經,鑲了層好看的金邊。
裡面的內容依然晦澀。
不難看出,紀書臣的父親是個雷厲風行的獨裁者,他關心這個家裡的一切,除了家裡面的人。
而紀書臣的母親作為家族的聯姻工具,對這個家關心得不太多,當然也包括家裡的人。
偌大的別墅區,能傾聽紀書臣少年心事的,只有當時還是他鄰居的程渺。
「她家裡狀況也不是很好,父親和繼母比起愛她,顯然更愛她剛出生的弟弟。」
「我們是同類,」他說,「沒有她,我不知道要怎麼度過那些日子。」
灰暗的少年時代,兩顆小苦瓜共同構築了一道對抗家庭的堡壘。
他心疼她缺愛,於是給了她自己所有的愛;
他心疼她柔弱,於是成為了守護她的騎士;
他心疼她孤寂,於是他成為了她的家人。
他把她當成了這世界上和他一模一樣的,另一片樹葉。
「所以你大概能理解我為什麼對程渺那麼執著了吧。」
「因為你們都有一個破碎的原生家庭?」
紀書臣淺笑:「算是吧。」
「雖然許多人都面臨著來自原生家庭的傷害,但有錢人的痛苦就像無病呻吟。」
「我們在那個高中,是無法找到宣洩的出口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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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至今日,我終於明白當初紀書臣為什麼那麼討厭我們高中的人。
那年月中考試,老師隨機點了幾個同學到講台前朗讀自己的作文。
作文題目是——《令我難過的一件小事》
其他人說的事或多或少會讓人有些同感和共鳴。
但程渺說的是,她七歲生日那年,父親和母親卻陪著弟弟去了紐西蘭,只有她的姑姑,帶著她去北海道滑了雪。
平民家的孩子自然難以理解她的痛苦。
甚至還隱隱約約覺得她在炫耀。
當然,這也不是同學們的錯,畢竟有的人在那個時候連件冬衣都買不起。
全班都在底下陰陽怪氣,惹得程渺淚眼汪汪。
「我還記得你那天說的話。」紀書臣說。
「你說,痛苦是不能比較的。」
「但我其實也並不同情程渺,」我坦誠道,「她雖然有傷口,不過我們並沒有義務成為她的創可貼。」
「我只是覺得比慘沒有意義。」
紀書臣搖搖頭:「但至少在那一刻,我覺得你是個很好的人。」
所以,這就是他選擇了和我成為朋友的原因。
原來如此。
我在他眼中原來並沒有很特別。
在他和程渺的那一方小世界裡,我只不過是比烏合之眾稍微好一些的——
局外人。
我一瞬間接受了這個身份,又一瞬間釋然了一切。
於是我也像個局外人一樣,評價了句不痛不癢的話。
「不客氣,都過去了。」
指針來到零點,此時正值平安夜。
「聖誕節到了。」紀書臣喃喃。
「是啊,聖誕快樂,」我回頭看他,「紀書臣,也祝你生日快樂。」
遠方煙花驟起,氣氛略顯浪漫。
其實我已經過了談風月的年紀。
現在能談的,也已經變成了西北風和月月光。
可記憶這隻精靈很壞吧。
連你的父母都不記得你的生日。
但我卻仍然記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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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虧紀書臣,他今夜的肺腑之言讓我在高中一切的困惑都有了註解。
連同我高二那年送給他,卻被他偷偷丟掉的生日蛋糕,似乎也有了別樣的意義。
原來不是我煩人,也不是我不夠好。
是我們從來就不是一路人。
他希望的,只是和一個有著相似傷口的人抱團取暖,飲鴆止渴。
但我不是那個人。
我得向前看。
我得生存,我得活下去。
車子在無人的公路上行駛。
「就到這吧。」我說。
「還沒到你家呢。」
我搖搖頭:「不是,我是說,咱們就到這吧。」
「後天談判,我會去的。」
「但咱們兩個,就到這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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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判那天,我作為紀書臣的未婚妻出席。
主要向程渺的丈夫解釋,他懷疑的程渺出軌的那段時間,我正在和紀書臣一起。
我想我或許表演得很好。
連知曉這是做戲的程渺本人都信了。
以至於她看向我的眼神裡帶著些猜疑和忮忌。
談判結束後,她找到我,狀似不經意地問我以後什麼打算。
「沒什麼打算,」我道,「先活著吧。」
「我知道你喜歡書臣很多年,」她向我得意一笑,「若不是我,你們或許真能走到一起。」
「但話又說回來,要是沒有我,你們大概也永遠不會認識。」
「可惜了,」她嘖嘖點評道,「有緣無分。」
我微笑:「其實是沒緣也沒分。」
紀書臣沒喜歡過我,一直以來都是我單戀。
現在戀夠了,緣分自然也就盡了。
我攤開手,示意她把手機給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