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沮喪地低下頭,但也只是一瞬,很快我就振作起來,興致勃勃地看著陳越:「你呢?」
「陳越,你以後想做什麼呢?」
「我會成為一個商人,賺很多很多的錢。」
陳越想也沒想,堅定地說道,仿佛這個答案他已經在心裡想過無數次,「……賺了錢,給爺爺養老,送一一跳舞。」
爺爺和一一,那陳越呢?
「笨蛋陳越。」
我攤開他的手,把臉緊緊地貼上了他的手心,幾乎是乞求地看著他:「對自己好一點吧,陳越,請你對自己好一點,再好一點吧。」
陳越溫柔地笑著,他說:「一一,我很好。」
那雙眼睛乾淨又明亮,帶著淺淺的滿足,似乎在說,只要爺爺和一一好,陳越就好。
傻瓜。
陳越是個大傻瓜。
可是就是這麼一個傻瓜,我卻快要心疼死了。
「陳越,我改主意了。」
我從他手心裡抬起臉,露出了一個大大的笑臉:「我以後,也要掙很多很多的錢。等掙了錢,我送你學畫畫,給你買衣服,還要帶去你很多很多地方玩兒。」
「我向你保證。」
我舉起手,特別認真地看著他:「我會一直陪著你,你相信我嗎?」
少年的目光,比月色還要溫柔。
他說:「我相信一一。」
真好。
陳越的未來里有我,我的未來也有他。
那時的我們尚且年少,關於以後的設想,所有的場景里,都有他,有她。
這大概,就是愛情最初的模樣。
12.
第一次和陳越牽手,是我主動的。
我藉口深秋太冷,在大街上拉住了他的手,陳越紅著臉,總覺得人們的目光都看著我和他。
但即便如此,他還是沒有放開我的手。
然而陳越是個極其有儀式感的人,他認為,牽手擁抱還有親吻,都應該發生在鄭重的表白之後。
所以後來當我故技重施,想要再次拉住他的手時,他怎麼也不肯上當了。
面對純情少年陳越同學,我突然就想小小地叛逆一下。
於是他生日那天,當他閉上眼睛開始許願的那一剎,我的吻也輕輕淺淺地落在了他的臉頰。
「陳越,生日快樂。」
「希望你的每個明天,都會比今天更快樂。」
陳越睜開眼睛,神色特別嚴肅:「一一,我十八歲了。」
我眼睛一亮,以為他要向我告白。
結果等了半天,他卻對我說:「我是大人了,一一還是小孩,小孩喜歡吃蛋糕,所以我的生日蛋糕,都給一一吃。」
誰要吃小蛋糕啊,討厭的陳越!
我搶過他手裡的勺子,狠狠吃了一大口奶油花,把底下的麵包坯全剩給了他。
陳越也不嫌棄,拿著我吃過的勺子,吃完了這個不像話的生日蛋糕。
後來我才知道,那天他想說的其實是,等一一也變成了大人,我就向你表白,好不好?
離我的生日還有兩個月。
陳越打了三份工,他想在我十八歲生日那天,送我一雙紅舞鞋。
表白嘛。
只有一個小蛋糕,多不像話啊。
13.
陳越總說,我和他就像兩個世界的人。
其實不是的,我和他都是在生活洪流中苦苦掙扎的平凡人,拚命地去爭取更好的人生。
明明已經這麼努力了,可命運卻還是故意捉弄,同我們開了個大大的玩笑。
我的學校在城東,陳越的學校在城西。
或許是互相喜歡的人,都會心有靈犀。我還記得自己十八歲的生日,那天是周五,下著大雨,氣息陰暗潮濕。傍晚,我坐上了去城西的計程車。
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見到陳越。
我想告訴他,沒關係,我也可以向你表白。
但我不知道,與此同時,陳越抱著一雙嶄新漂亮的紅舞鞋,從城西跑到了城東。
於是人流交匯間,我們錯過了。
我和陳越只錯過這一次,而這一次錯過,期限是永遠。
那輛計程車,帶我駛向了我不曾預料到的黑暗之中。下了車的我,被路邊醉酒的瘋漢拖進了無人的小巷。
更可怕的是,喝醉的人,不止一個。
那些骯髒的手捂住了我的嘴巴,污濁的氣息噴在了我身上,疼痛占據了我所有的感官。
那些人離開後,我費力地動了動手指,眼前卻只剩下無邊的黑暗。
再次醒來,我發現自己正站在陳越身邊。
昏暗的房間裡,他抱著一雙紅舞鞋,布滿血絲的眼睛死死地盯著電視里播報的新聞。
鏡頭裡,五個中年男人臉上打著厚厚的馬賽克,而女孩卻赤條條地躺在那裡,身下的血流了一地,臉早已被刀劃得看不出原來的模樣。
我看見她手臂上有顆小小的痣,那顆連她的父母都不知道的,只有陳越知道的小痣。
她是誰啊?
哦,她好像是我。
我低頭,看見了半透明的自己,這才恍惚意識到——
原來,我已經死了啊。
我死在了十八歲,即將成為大人的那一天。
陳越你看,這個世界上真的有鬼。
可是有些人,有些活著的人,他們比鬼還要可怖。
我好害怕啊陳越。
你可不可以……抱抱我啊。
14.
我死去的第一年,陳越發了瘋地學習。
那年高考他是省狀元,但他並沒有如同之前計劃的那樣,選擇商科,而是報了法學。
陳越放棄了成為商人,他固執地在日記里寫了無數遍我的名字,他說一一,我要為你討個公道。
這一切的改變都是因為,本該判處死刑的那五個人,在這件事逐漸淡出人們的視野後,莫名其妙地變成了死緩,又莫名其妙地變成了有期徒刑十年,最後莫名其妙地減刑,再減刑。
我跟著陳越去了大學。
他變了好多,從前溫暖愛笑的少年,如今卻變得陰鬱冷漠,他的專業成績永遠是第一,卻總是一個人,獨來獨往。
他在校外租了個小小的房子,裡面只放得下一張床。
床頭擺著一雙紅舞鞋,一罐糖,牆上掛著一個小挎包,裡面裝了一雙手套。
一年零八個月的時光。
除了這些,我留給他的,只有一次擁抱,一次牽手,還有那個落在他頰邊的、輕得不能再輕的吻。
我甚至沒來得及告訴他,我喜歡他。
在這個狹小的屋子裡,陳越慢慢成長為一個合格的大人。
他總是數糖,還經常對著紅舞鞋說話,睡覺時他會枕著小挎包,懷裡也要抱著手套。
他偷偷去看過我的爸爸媽媽。
爸爸老了很多,但可能因為給我的愛不多,所以我死後,他和媽媽並沒有像姐姐離開時那麼傷心難過。
我還看見了姐姐,優雅又漂亮。她徘徊在爸爸媽媽身邊,不願意離去。
我們隔著一扇窗,遙遙相望。
姐姐的眼神里,有愧疚,有無措,也有疼愛。
我突然明白,人的靈魂,是靠愛意生存的。誰最愛自己,靈魂就會縈繞在誰身邊。
於是我毫不猶豫地跟著陳越走了。
我死後的第五年,陳越開始攻讀碩士學位,他成為了任何時候都溫潤有禮、博學能幹的優秀青年。
他已經好多年沒有過過生日,卻經常給我買漂亮的裙子,我蹦蹦跳跳地跟在他身後,虛幻的裙擺綻開潔白柔軟的花。
我死後的第七年,陳越已經是一位優秀的律師。
關於我的卷宗,他翻閱了無數次。
這一年,爺爺去世了,陳越在街上看見了一張熟悉的臉,那張臉的主人抱著自己的小孫女,笑得和藹又慈祥。
他看起來好幸福,像是人世間的美滿,全部在他身上應驗。
而我,即便過去了十年,但再次看見這張臉,已經變成鬼的我,卻還是忍不住地想要渾身發抖。
陳越平靜地回到家裡,給我燒了一條漂亮的裙子,吃掉了玻璃罐里所有的檸檬糖。
他說一一,我要變成壞人了。
我很早就知道,陳越他無所不能,只要他想,就一定能成功。
就算是殺人,他也能做得很利落。
於是陳越開始了長達三年的精心謀劃,在我死去的第十年,在我生日前的那兩個月,陳越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,將我遭受過的傷害,全部加諸在了那五個人身上。
二十七處刀口,被劃花的臉頰,折斷的手臂。
這是一場,遲到十年的復仇。
而在解決完最後一個人之後,陳越報了警。
掛掉電話後,他處理好雨夜中的屍體,去店裡買了一個蛋糕。
我跟著他飄啊飄,飄回了家。
看著他將自己收拾乾淨,來到沙發前坐下,珍而重之地拿出蛋糕,點燃了蠟燭。
燭光搖曳,照亮了他清俊瘦削的臉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