或許,在一結婚時,劉敏都沒有想到,自己娘家送的陪嫁房,卻不能自己做主。
弟媳流產,而婆婆卻以自己要照顧大兒子的孩子為由,讓小叔子把流產做小月子的弟媳送到家裡來。
劉敏氣憤不已,直接把弟媳攔在了門外。
而婆婆卻理直氣壯地怒斥她,說她沒資格做主,這個家是她兒子的,房子也是她兒子的。
02
在和老公結婚之前,劉敏曾無數次聽到父母說兩個人結婚要門當戶對。
可她當時天真又單純,再加上老公嘴巴甜,甜言蜜語像不要錢似的,她也就這樣毫無抵抗力地沉陷了下去。
等她醒悟過來自己所嫁非人後,兩個人早已結婚有了孩子。
而有了孩子也就有了軟肋,劉敏即便再後悔也不敢再輕易任性提出離婚。
只是對於老公扶貧婆家的行為,劉敏卻越來越看不順眼。
明明公婆才50歲出頭,卻早早就不做事,坐等著老公每月3000塊錢生活費養老。
等劉敏一懷孕,公婆就打著照顧懷孕兒媳婦和未出世的孫子旗號,名正言順住了進來。
本就不寬敞的三房兩廳,因為公婆的入住,就變得有些擁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