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社會的婚姻制度常常被現代人所誤解和批評,而「納妾」更是引發了許多爭議和猜測。然而,真相往往遠比表面看起來更加複雜。
在古代,納妾並非簡單的男尊女卑,相反,納妾的條件相當苛刻,而且很多時候是由正妻主動迎上門的。
納妾這一行為,在當時是否也是一種身份的象徵?又是出於何種原因而納妾?妻妾之間的關係又是如何?讓我們一一解讀。
納妾制度條件之高
在古代社會,納妾可不是件易事。想要納妾,必須要滿足幾個硬性條件:一是政策支持,身份達標;二是經濟實力雄厚。
身份達標
古代社會等級分明,納妾權力也是分等級的。在很長一段時間裡,只有王公貴族或朝廷官員才可以納妾,普通百姓是沒有這個資格的。比如周朝規定只有士大夫以上階層才可納妾,春秋時期諸侯國也只允許國君最多納八個妾室。
到了漢代,情況才有所改觀。漢朝規定了"功成受封,得備八妾"的政策,也就是說除了達官顯貴可以納妾之外,立有大功的平民也可獲此殊榮。如果既沒立功,又是個普通百姓,那就只能遵循"一夫一妻"的婚姻制度了。
元代之後,朝廷對民間納妾這件事才漸漸放開,但也是有前提條件的,那就是男子到了四十歲,仍然沒有子嗣,才允許"以為宗祀計"而納妾。私自擅納妾者,明朝就有"笞四十"的處罰規定。可見,古代的納妾制度門檻之高,並非想納就能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