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親打來電話:「你準備100萬(約442萬新臺幣),給你弟弟買房。」我說:媽,我沒錢。母親接著說「讓你老公給,他不給就跟他失婚。」
我哭著對母親說「媽,我已經失婚半年了。」
我今年38歲,與老公失婚半年,原本我的家庭很幸福,只因我當了扶弟魔,婆婆和老公最終無法忍受,大吵一架後,我們來到民政局把婚離了。
我跟老公是大學同學,我來自農村,他從小就生活在城裡,家境不錯,公公有自己的公司。大學畢業後,我們結婚了,老公就進了家族企業,開始從底層做起,而我當起了全職太太,在家相夫教子。
我還有一個弟弟,母親重男輕女,從小就偏愛弟弟。我們結婚時,母親要了88萬聘金(當時約440萬新臺幣),婆家二話不說就給了,沒多久後,母親就拿這筆錢給弟弟去開店,之後賠得血本無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