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前夕,鄉下父母進城小住,一周後我結束了5年的感情
在寫這篇文章之前,小強想引用方臉老師的一個觀點作為開篇,那就是:「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,但結婚卻是兩個家庭的事情。
反過來說,戀愛需要獲得當事人雙方的認可,而結婚卻需要雙方所有家庭成員的認可。」
這個觀點論述的中心就是尊重,而尊重也是婚姻的基礎,試想一個不尊重你家庭的人,怎麼會尊重你呢,所以這樣的人又如何能託付終生? 我叫苗苗,是一名從農村走出來的大學生。
在我們那裡很少有女娃能夠讀到高中,基本上都是初中畢業就出去打工了,本來我也逃不過這個命運,可是初三班主任的一次家訪改變了我的命運。
由於我中考成績是全縣前五,在老師看來是一個大學苗子,可是父母執意讓我輟學,為此班主任三番五次進行家訪, 平均每次都談2個小時左右,最終父母被說通,答應供我繼續讀書。
就這樣我順利進入了縣高中,並且高考成績高出本科線50分,當時我們鄉里的幹部都來家裡向父母祝賀,直到這時父母才意識到上學的重要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