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禮那天,我的孩子沒了,婆婆讓我媽退還她6萬彩禮,我媽不幹了
我是蘇蕊,23歲,老家是偏遠的農村。 我和老公周強在一個廠子裡打工。同樣來自農村的周強,和我有聊不完的話題,一來二去,我們就成了男女朋友。
談了大半年後,周強家催著結婚,我們就見了雙方父母,感覺都比較滿意。兩家大人就商量著把婚期定在來年的五一,彩禮九萬八。
2 再次回到廠里,我們在附近租了房子,住在一起。沒多久,我就發現自己懷孕了,我不敢告訴我媽,害怕她罵我,畢竟我們還沒有領證。
後來,周強告訴了婆婆,婆婆高興極了,拉上周強爸就去我家。 婆婆提出要提前舉行婚禮,另外彩禮再加上三萬,言外之意就是害怕我這麼好的媳婦被別人搶走了。
我媽很高興,可是婆婆主動加彩禮,這讓人摸不著頭腦了。 我媽藉口離開給我打電話,想問我原因,我只好說了我懷孕的事。
我媽聽完,就開始罵我了,說我給她丟人了,以後會被街坊四鄰笑話。 我現在也管不了那麼多了,只好順著她說,趕緊答應我婆婆,提前結婚,趁著我還不顯懷。
我等著我媽給我解圍,結果,我媽竟然不同意我婆婆的提議:原先我是嫁過去一個人,現在是嫁一贈一,彩禮怎麼著也得再加八萬。 說實話,婆婆家也是地里刨食吃,怎麼能一下子拿出十七八萬的彩禮來?
婆婆心平氣和地勸說我媽,她就周強一個孩子,以後家裡所有的財產都是要留給我們的。現在為了彩禮去借錢,以後也是要我們還,還增加了我們的負擔。
我們就各退一步,彩禮再加3萬。 我媽還是不依不饒,少了17萬8就不打算讓我結婚。 最後,我媽和我婆婆,在彩禮上談崩了,誰都不讓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