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倆結婚剛滿一年,他就提出要接公婆過來長期住。 他當時是這麼說的,他說:「我爸媽苦了一輩子了,沒住過這麼大的房子,而且他們年紀也大了,我作為兒子本身就有贍養他們的責任,就叫他們過來跟我們一起住吧,以後我們一家會對你好的。」 我看他說的真誠,也就同意了。
結果讓我沒想到的是公婆過來時,竟然把小姑子也帶過來了。 嚴格說起來小姑子已經26歲了,是個大姑娘了,我實在沒有給她提供免費食宿的責任,而且聽說小姑子從小就被公婆給寵壞了,大學畢業都好幾年了,還沒有一份正式的工作。
我為難地跟老公說道:「老公,公公婆婆過來住我能接受,本身他們年紀大了,我們就有照顧他們的責任。但是妹妹,要是隨便住個幾天,我還能接受,但如果是長期住,這我可不同意啊。」
老公安撫我說道:「我讓妹妹出門去找個工作,到時候住在公司宿舍,或者發了工資自己出去租個房子住都是可以的,我不會讓她長期住在這裡的。」 我聽了老公的話,總算放下了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