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尤其是我,在對待兒子這一問題上面,我真的可以說是,哪怕他要天上的星星,我都想方設法給他去摘,因為,在我很小的時候,父母就離婚了,可以說,從小到大,我從來就沒有享受過父母對我的愛,所以,有了兒子,我自然就想對他好點,不想讓他重走我以前的老路。
可反觀老伴,她並不想讓我對兒子太過於溺愛了,她說,我們只要對兒子差不多就行了,要是對他太過於溺愛的話,這更多時候就是害人害己,可我卻並沒有把她的話聽進去,而是依然我行我素,直到後來,我才發現,老伴的話,還是挺有道理的。
一晃二十多年時間過去了,兒子也正式參加工作,可以自己掙錢了,平時兒子掙得錢,都是他自己花,我們倆可沒有花過他一分錢,幾年後,兒子要結婚了,這時,像買婚房、掏彩禮、辦酒席等諸多事情,都需要用錢,而且,這筆錢並不是一筆小數目。
原本,我和老伴還想著,兒子都參加工作好幾年了,而且他的工資也不算很低,再不濟的話,他也能拿幾萬塊錢出來,剩下的,就都由我們倆給他出了,可誰曾想,結婚時,兒子卻說自己手裡一分錢都沒有。
因此,兒子結婚時的所有花費,就全都是我們倆給出的,雖然老伴平時勤儉持家,手裡積攢有很大一部分積蓄,可兒子這次結婚,就還是讓我們倆,差點把老底全都搭進去。
只是通過這件事情之後,老伴就對我說,現在兒子也結婚成家了,我們的使命也完成了,那麼以後,我們就再也不能在兒子身上花錢了,而且,我們倆手裡到底有多少錢,也絕對不能讓兒子知道;
畢竟,誰也不敢保證,兒子將來能不能好好的為我們來養老,所以,我們就必須要給自己留條後路才行,要是將來兒子靠不住的話,只要我們守里有錢,我們就完全可以靠自己來養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