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後我和妻子大矛盾沒有,但卻經常因為妻子娘家的事情爭吵不休。結婚前,妻子每月給岳父母3000塊錢生活費。婚後,我就跟妻子商量,說我們小家庭剛起步,需要留一些備用資金,希望她對娘家的資助就適可而止了。
妻子不聽勸,雖然退讓了一步,減少了1000塊錢,可每月她依舊雷打不動地轉給岳父母2000塊錢。娘家但凡有個什麼大事小情,妻子也是第一時間沖在前面出錢出力。
而妻子娘家每次家庭聚餐,我都不想去摻和。而每次妻子懇求,岳父母接連打來電話,我又不得不硬著頭皮去。只是每每去了之後,我就成為了買單付款的工具人。
後來我學乖巧了,家庭聚會我是能推就推,推辭不了就學小舅子裝傻充愣。每每此時,妻子還抱怨我沒有一點大男人氣概,跟她父母和弟弟斤斤計較那點餐費。 可那是一點餐費嗎?
岳父好面子,每次都要點好酒好菜,而小舅子也是如此,好吃懶做慣了,非海鮮不點,非昂貴的葷菜不點,明明才兩家人吃個便飯,卻愣是吃出了一頓要花費3000塊錢的壯舉。
當了幾次付款工具人之後,我就不樂意再去吃力不討好。憑什麼大家都吃好喝好,最後卻是我來買單? 而岳父60歲壽宴,小舅子跟我和妻子商量,說是岳父的大壽,一定要好好操辦,請幾桌親戚朋友去酒店熱鬧熱鬧,好好慶祝一下。
我和妻子沒有異議,只是費用方面就有些犯難。小舅子卻大手一揮地說,份子錢他來收,酒席錢他來付。 聽到小舅子如此豪氣的話,我自然也是舉雙手贊成,甚至還在暗地裡跟妻子商量,孝敬岳父母2000塊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