窮人的孩子早當家,我成了我媽最貼心的小棉襖。媽媽上班後,家裡的家務活,洗衣,做飯都是我的。 我媽每天上班時間11個小時,晚上9點才下班回到家。我下午放學回家,先做完老師布置的作業,就開始做飯做家務,打掃衛生。
一直忙到媽媽下班,那種生活真的是太忙碌太勞累了。 苦難的生活,培養了我堅強的意志。我刻苦學習,嚴格要求自己,我發誓自己絕對不會成為媽媽的負擔和壓力。
那時我爸每年給我六千塊撫養費,我媽在棉紡廠上班每月工資二千七百塊。在我媽的精打細算下,每個月還能存個一千多塊錢,我們也算是有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。
我高中畢業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學,我爸知道後特別高興,他決定把我大學四年的學費全包了。我雖然恨父親,但也能理解他當年的苦衷,既然不愛又何必糾纏在一起。
我爸現在的婚姻很幸福,他娶了一個漂亮的後妻,後妻給他生了一個兒子。繼承了他家的香火,此生無憾了。雖然他不是大款,但也算是一個有能力的男人。在城市落下腳跟後,買了房子買了車。
在這場婚姻里唯一可憐的就是我媽,她為了我放棄了再婚的機會。她不想我的心靈再一次遭到傷害,天下後爸哪有幾個好的。母親的心我懂,她希望我的人生過得精彩幸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