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的彩禮兒媳要40萬,我們家雖然有這個錢,但是還是有點震驚了。因為我們本地這邊彩禮普遍都是十來萬,40萬已經算是天價了。不過我後來也打聽了,兒媳老家那邊確實是這麼個情況,彩禮是出了名的高。所以我跟老伴也沒有討價還價,就同意了這個彩禮。
在商量好彩禮後,兒媳又說結婚必須得有婚房。 前面已經說了我們家是有四套房,有一套是在縣城老家,我們只有過年的時候會回去住幾天,平時都是住在市裡,市裡的這套房其實是我單位分的福利房,當初我們以比較優惠的價格拿到了這套房。
雖說現在這套房子已經有點老舊了,但是環境很好,小區裡面綠化面積也比較多,還是很好的學區房。而且位置就處於市中心,平時出行也方便。
另外兩套是老伴想買的,房價漲的快,與其把錢放在銀行里,還不如拿來買房,有更多的升值空間。我老伴也確實挺有眼光的,那兩套房子房價都漲了,算起來也是我們賺到了。 因為我們也住不了那麼多房子,所以這兩套房子自從裝修好之後就出租了。
在聽到兒媳要婚房後,我就打算把其中一套送給他們做婚房,可兒媳不滿意的說道:「阿姨,新房新房租給別人住過了怎麼還能用來做新房呢?而且那兩套房子志文也帶我去看過了,裝修都不是我喜歡的,我想要一套完全屬於我們小兩口的新房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