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三年的生活中有幸運的地方,婆婆的脾氣沒有像之前那麼的強勢了,跟我的相處中也算是比較的融洽,她也在很多的方面會聽從我的安排,這一點讓我覺得滿意,而不幸的地方則是那份辛苦了,丈夫沒辦法給我分擔,我每天除了要照顧家裡的公公,我還要照顧孩子,做飯,工作,這些都是我的日常安排了,任何一件事情單拎出來都是一種辛苦,想必大家也都能夠了解,而我就一直都是這樣咬牙堅持著。
後來公公去世了,我的生活壓力才慢慢的有了緩解,只不過依舊跟婆婆一塊生活,畢竟她年齡大了,也只剩下我們了,照顧她自然也是個理所應當的事情了,就一直生活到了現在。
本以為我這個做兒媳婦的可以得到她的認可,也能夠得到她的幫助的,可是前不久發生的事情卻讓我心中再一次的失望了。 前不久我的弟弟出了事,因為開車撞了人,儘管說他並不是主要責任,但是卻還是需要承擔起給連帶責任。
對方家庭要求賠償三十萬才肯罷休,這讓我的家裡一下子變得緊張了起來,我弟媳婦也因為這事兒回了娘家,囔囔著要離婚,我的父母年齡大了也沒有更多的收入來源了,全家只能想辦法湊錢,借錢,我跟丈夫倆人的存款有十來萬。
商量之後拿出了十萬塊錢給我弟弟,父母的存款之前為了給我弟弟結婚也幾乎掏空了,完全湊不出來錢了,做出的最後決定是賣房子賠錢,可那是最後一步路,如果真正的沒辦法了才會走得一條路,無奈之下我想到了找婆婆借錢,畢竟婆婆手裡還有當初公公的賠償款。
我依稀記得當時賠了二十多萬,也基本上沒有怎麼用過,就讓丈夫張口向婆婆借五萬塊錢,丈夫倒是沒有什麼意見,只不過在飯桌上的一番溝通之後,卻讓我越來越失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