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親的母親有四個兒女,三個兒子和一個女兒,母親則是最小的女兒。母親一直以來都很老實,以前家裡窮,沒辦法供這麼多子女讀書,而母親又是女兒,所以母親很早就輟學供她那三個哥哥念書。
後來哥哥們都成家了,母親便離開了家鄉,去了外面打拚。母親為人誠懇,也善良,也可能是機遇好,母親碰到了一個老闆,這個老闆帶著她一起做生意,所以母親的生意也做得風生水起的。
而母親有錢至離家,已經整整十年了,這十年來,母親吃了很多的苦,也深知生活不易。但母親還是比較重感情的人,她有錢了,便想著回老家看看三個哥哥,就想著看看他們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就幫幫他們。
不過,準備出發的時候,母親還是猶豫了一會,他想著,要不就考驗下他們,看看哪個還拿自己當親妹妹。
於是,母親把自己打扮成了乞丐,雖然開車回了家,但車在半路,母親就停下來,然後母親下車走了回去。
母親回到家,最先去的是大哥家,大哥家已經蓋了三層小洋樓,母親咚咚敲了門,不一會就一個男人開了門,母親一眼就認出了是大哥。
母親:「大哥,你好,妹妹回來看你了!」
大哥根本就沒正眼看母親:「你誰呀,我不認識你,你穿得跟個乞丐樣,我可沒你這樣的妹妹,快滾!」
說完,大哥就狠狠把門關上了。母親在大哥這吃了閉門羹,接著又去了二哥那裡。
二哥和大哥家一樣,也蓋了三層小洋樓。母親過去便敲了門,是個女人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