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郭豪,今年40歲了,我生活的這個地方是老婆的家鄉,但我不是倒插門,我岳父有兒子,我只是落戶在他們村了,為什麼會這樣呢?事情要從頭說起了。
我出生在一個偏僻的小山村,從我記事起,家裡就窮得揭不開鍋,爺爺奶奶常年有病,就靠著我爹在村裡干建築養活全家人,我娘在家裡種地。
禍不單行,我12歲那年,我爹在給人家蓋房子時出了事故,被送到醫院住了一個星期,還是沒有搶救過來,就這樣,我媽成了寡婦。
沒幾年,爺爺奶奶也相繼去世,開始的時候,我娘還硬撐著供我上學,好不容易我初中畢業,我娘實在無能為力了。
我覺得自己是男子漢,不能再靠母親養著了,於是,我說服了我娘,背著一床被子就離開了家鄉,來到縣城打工。
我發過廣告、幫人刷過車,端過盤子,最後進了一家門窗廠。在這裡,我一干就是5年。5年後,廠子倒閉,我只能另尋出路。
聽說附近一家棉紡廠找維修工人,我毫不猶豫報了名。棉紡廠女職工多,男的大部分都是維修工,乾的是最累的活,但我不怕,我有的是力氣,只要能掙錢養活自己和我娘就行。
進廠後,我認真學技術,很快便出徒了。同事們在一起難免會聊到女人,有一次,聽一個哥們吹牛說,他睡了一個女孩,還把人家的肚子搞大了,女孩求他結婚,他卻一腳踢開了人家,說只不過是玩玩而已。
更氣人的是,他還揚言:誰敢娶那個女孩就是跟誰過不去。
我感覺他就是個人渣,我從心裡看不起這種人,從此我便儘量遠離他,不再跟他交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