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我算相對幸運,在單位認識了現在的老伴,也算自由戀愛。老伴當年家庭條件不錯,所以父母也沒說什麼,對我們的態度也稍微好點。
可到了弟弟結婚,那就完全不一樣了,父母可以說是大包大攬,把我們三姐妹多年上交的錢和他們自己的積攢,幫弟弟在縣城買了房子,甚至婚禮婚宴都是父母一手操辦的。
雖然當時我們也會偶爾抱怨父母不公平和偏心,但是父母總是說:就這麼個弟弟,你們又是姐姐,能幫一把就幫一把吧。後面隨著我們四姐弟相繼成家後,生活條件也慢慢變好了起來。老房子也拆了建了新房,逢年過節我們都會聚在一起,一坐就是好幾桌,一家人其樂融融。慢慢也好像放下了以前的事,相互之間也沒有什麼芥蒂。
然而,當父母相繼生病後,這種和諧就慢慢打破了。母親因為常年勞作,患有嚴重的腰傷和糖尿病,而父親後面也因為腦梗,現在下半身癱瘓,常年需要母親伺候吃喝拉撒。而早些年,父母因為年紀大怕錢財不好保管,於是全部交到了弟弟手裡,這些我們仨壓根就不知道。要不是因為老人生病,我們都以為錢還在父母手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