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過得很快,小滿已經在廠里打了三年的工,而他每次都會給自己六點生活費,其他的錢都會寄給母親。在第四年的時候,突然從妹妹那裡得到消息,說她找到了一個男朋友,在過年的時候,小滿就迫不及待地想看看這個未來妹夫。到了家裡後,原來這個妹夫是個外地人,從縣城裡坐火車過去都要一天半的時間。 母親不想讓妹妹一個人嫁到這麼遠的地方,叫妹妹跟她分手,但是妹妹卻不同意,說他們感情很好,男友很愛她。最後母親無奈,只好同意了她遠嫁,出嫁那天,母親哭著送妹妹走了。母親為了能讓妹妹過得好點,特意要了十萬的彩禮,並且讓他們在城裡買了房,臨走時母親又把這彩禮給了妹妹當生活費。 儘管妹妹比他先結婚,這個當哥哥的也是在第二年結了婚。妹妹出嫁的前兩年過年還回了家的,但是後面三年卻不見她回來,每次打電話都是有理由推辭。第二年的時候聽說妹妹生了個女兒,母親高興地想坐車過去看她,奈何母親暈車,於是就在電話里報了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