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、別漏財,千萬要小心身邊人
縱觀那些「謀財害命」的案例,兇手往往都是身邊人,是被害人熟悉和信任的人。
回顧蔡天風的被害經過,若是她沒有僱傭前夫的哥哥為司機,那她也就不會被迷暈,更不會有後面的慘案了。
當然了,這一切的根源,在於她在前夫家人的面前露了財。首先,她購置了價值千萬的豪宅,供前夫家人居住。此舉看似暖心,實則是害己。
因為她此舉露了財,讓前夫家人知道了她的財力,哪怕與他們無關,但當得知她要出售豪宅,即便她承諾,會另找別處安置他們,但前夫家人哪裡會相信。
按理來說,本來已經沒有瓜葛的兩家人,能被前兒媳婦照拂,已是莫大恩賜了。但對於前夫家人來說,習慣了被照顧,和享受前兒媳婦財力帶來的舒適,早已習以為常,甚至認為理所應當了,自然不會感恩戴德。
這是一種很扭曲的心理,你有錢,照拂都是應該的。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兄弟姐妹,會因為錢財反目了,一方持續不斷地給予,另一方完全不懂感恩,當一方中斷供給時,另一方就會狗急跳牆,覺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,甚至會反咬你一口,或是詆毀和中傷你。
蔡天風的慘案,恰恰也印證了,人心叵測,哪怕是親近之人,也不要輕易露財。因為你的舒服,會刺痛到那些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