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聽完婆婆的要求之後,簡直覺得不可思議。這個房子是我父母給我的嫁妝。當初婆婆家沒有地方住,要住我的房子,我二話沒說讓她住了進去,房租一分錢沒要,就是因為知道她一個人帶孩子不容易。 現在這住了半年的房子之後,竟然想賣我的房子?這是什麼天下奇談?我當場就拒絕了:「媽,之前這個房子我租出去,一年有1萬8 的房租,但是你說你家小,住不了4口人,讓大姑姐住進來,我二話沒說,就同意了。」 「住進來之後,我沒要姐姐一分錢的房租,我知道姐姐一個人帶著孩子不容易,我不能為難他,但是現在你讓我賣嫁妝,給她買房子是不是太過分了。」 可是婆婆說:「咱們不是一家人嗎,你既然嫁過來了,就是我們家的人了,這個房子也是我們的了,而且我說了我是借,等著以後我和你爸有了錢之後會還給你的,你怎麼能這麼不懂事呢?」 我簡直要笑掉大牙了,我一個好心讓她住我的房子,最後變成我不懂事了,這不是現實版的農夫與蛇嗎? 我堅決不同意,本來這個房子就是父母給我的,房證上也沒寫我的名字,我根本沒有權利賣。 可是婆婆那已經說服了老公,老公也來跟我要求賣房子的事情,現在這件事如果我不答應的話,就成了我不會辦事了。 但是我主意已經定了就是堅決不賣,如果真的要賣的話我就跟老公離婚,婆婆知道後很生氣,但是看我如此的堅決,已經拿出離婚的要求,也就作罷了。 但是這之後,我就讓大姑姐搬出了我的家,這個房子是我的,我願意給誰住就給誰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