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先生29歲
我今年29歲,27歲的時候,我和我老婆結婚了,我們兩個人是別人介紹的,剛見到彼此的時候,都覺得彼此人很好,也特別的喜歡,然後我們就在一起了,在一起之後,我對她特別的好,把老婆也當成寶一樣,每天都很寵愛她,她也經常誇我是好老公。
後來談了兩年後,我們倆就步入了婚姻殿堂,結婚的時候,她父母還向我索取了20萬彩禮,當時我家裡條件還可以,有一點點錢,雖然20萬很多,但是為了娶她,我最終還是給了,因為我愛她所以不管什麼條件我都會答應她。
後來我倆也順利地辦完了婚禮,那時候我爸媽也給我全款買了一套房,而且這些錢全都是我爸媽的存款,爸媽給我買了房之後,他們也沒有錢了,日子也過得緊巴巴,對於爸媽的行為,我特別的感動,也覺得爸媽特別的會為我考慮,所以那個時候我經常買禮物送給我爸媽,因為他們為我付出了那麼多,我必須要好好的回報他們,我還打算以後他們老了要為他們養老,因為這些事情都是我該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