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圖:來源自網絡)
父母和好友眼見布捷銘憂鬱不已,勸他放棄生意,並鼓勵他自行宣告破產。
「最後我真的沒辦法再這樣生活下去,就聯繫財務顧問辦破產。從中我發現自己對破產有很多誤解,其實宣告破產是一種解脫,破產不代表人生就此完蛋,它不是死刑,反而是出路。」
破產後的布捷銘獲得前老闆的提拔,回歸職場在一家廣告公司擔任銷售經理,月薪3000多元。
「我很感激有這個機會,但畢竟當了十年老闆,不習慣打工。後來友人創立追債公司,邀請我加入跑業務和負責公司策劃。」
他承認破產後,心理不大平衡。「因為曾經被追過債,產生報復心態,令我想感覺一下去追別人的債是什麼滋味。」
善於「談判」的布捷銘,對商業法律略懂一二,所以在追債公司做得有聲有色,收入可觀,佣金可達幾萬元。
但是布捷銘發現自己並不快樂。
「每天需要跟人吵架,還要給人罵,又得時常進出警局,每天籠罩在負面的情緒,沒有安寧和喜樂,我開始厭倦這樣的生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