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林雨,你別再打了。」
「銀行讓我還錢。」
「那你還啊。」
「為什麼是我還?錢是他借的。」
「可是你是擔保人。」
「他去哪了?」
「不知道。」
「陳思雨,你是他老婆,你怎麼會不知道?」
「我真不知道,他昨天出門就沒回來。」
「他不還錢,我要替他背債。」
「那是你簽字的。」
「你……」
「林雨,我也沒辦法,你去找他吧。」
她掛了電話。
我站在路邊,看著來來往往的人。
所有人都行色匆匆,沒有人看我一眼。
我給媽媽打電話。
「媽……」
「怎麼了?」
「銀行讓我還錢,2萬,三天內。」
「什麼?」
「我是擔保人,他不還,我要還。」
「那你……」
「媽,我只有15萬。」
「我知道,我給你打錢。」
「不行,媽,你的錢也不多。」
「沒事,你先還上,徵信要緊。」
「媽……」
「別說了,我馬上轉給你。」
掛了電話,我蹲在路邊,抱著頭。
8年婚姻,最後換來的是720萬的債。
我站起來,擦乾眼淚。
不能就這麼算了。
我要找到證據。
我要證明他騙我。
我要拿回那300萬。
我打開手機,給一個朋友發消息。
「在嗎?幫我個忙。」
「什麼忙?」
「幫我查一個人。」
「查什麼?」
「查趙明的行蹤,還有他的銀行流水。」
「這個……不太好查吧?」
「我有辦法,你幫我盯著他就行。」
「好,什麼時候開始?」
「現在。」
我掛了電話,打車去了趙明的公司。
「您好,我找趙明。」
「趙總不在。」
「那他什麼時候回來?」
「不清楚,他已經一周沒來公司了。」
「一周?」
「對,上周五開完會就走了,說要出差。」
「去哪出差?」
「不知道,沒說。」
我轉身離開,去了趙明父母家。
按了門鈴,是他媽開的門。
「林雨?」
「媽。」我叫她。
她臉色一冷。
「你還叫我媽?」
「那我叫什麼?」
「你和趙明都離婚了,還叫什麼媽?」
「離婚是假的,他騙我的。」
「假的?離婚證都領了,還能是假的?」
「他說貸款下來就復婚,可是他和別人結婚了。」
「那也是你們的事,跟我無關。」
「怎麼無關?他借了300萬,我是擔保人,現在銀行讓我還錢。」
「那你還啊。」
「憑什麼我還?錢是他借的。」
「可是你簽字了。」
我深吸一口氣。
「媽,趙明去哪了?」
「不知道。」
「他是你兒子,你怎麼會不知道?」
「他沒跟我說。」
「那300萬呢?錢去哪了?」
「不知道。」
「媽,銀行讓我還2萬,三天內,不然上徵信。」
「那是你的事。」
「我只有15萬,300萬我還不起。」
「你還不起,跟我有什麼關係?」
我愣住了。
「媽,趙明是你兒子。」
「所以呢?」
「他欠的債,你不管嗎?」
「他是成年人,他的事我管不了。」
「可是……」
「林雨,你走吧,我不歡迎你。」
她要關門。
我伸手擋住。
「媽,當年你們讓我嫁給趙明,說他老實本分,會過日子,可是現在呢?」
「那也是你自己願意的。」
「我是信了你們。」
「信了又怎麼樣?現在離都離了,你還來找我幹什麼?」
「我要找趙明。」
「找不到。」
「那我報警。」
「你報啊,報警也找不到他。」
她砰地關上門。
我站在門外,整個人都在發抖。
這就是我的前婆婆。
我給她當了8年兒媳婦。
每年過年給她包2000塊紅包。
每個月給她兒子8000塊生活費。
她生病的時候我去醫院照顧。
她過生日的時候我買蛋糕。
可是現在,她連門都不讓我進。
我轉身下樓,給那個朋友打電話。
「查到了嗎?」
「查到了,趙明昨天晚上出現在機場。」
「去哪了?」
「泰國。」
「泰國?」
「對,買的是單程票。」
我的心徹底涼了。
泰國。
單程票。
他跑了。
帶著300萬,跑了。
留下我一個人,背720萬的債。
我坐在樓下的花壇邊,給王律師打電話。
「王律師,趙明跑了。」
「什麼?」
「他去了泰國,買的單程票。」
「那你趕緊報警。」
「報警有用嗎?」
「有用,這是詐騙,騙貸,轉移財產,都是犯罪。」
「那我現在怎麼辦?」
「馬上去派出所報案,提供所有證據。」
「好。」
我掛了電話,打車去了派出所。
「警察同志,我要報案。」
「什麼案子?」
「我老公騙我假離婚,拿了300萬貸款,然後跑了。」
「慢慢說。」
我把事情從頭到尾說了一遍。
警察聽完,記錄了下來。
「你有什麼證據?」
我拿出手機,給他看。
「這是我們的聊天記錄。」
「嗯。」
「這是陳思雨的朋友圈。」
「嗯。」
「這是貸款合同。」
「嗯。」
「這是我的銀行流水。」
「嗯。」
「這是他去泰國的機票信息。」
警察看了看,抬起頭。
「林女士,這個案子,我們受理了,但是……」
「但是什麼?」
「但是假離婚,在法律上不成立。」
「可是他騙我。」
「他有沒有騙你,需要證據證明,你現在的證據,只能證明你們離婚了,他和別人結婚了,但是不能證明他當初騙你。」
「那怎麼辦?」
「我們會調查,如果能證明他確實存在詐騙行為,我們會立案。」
「要多久?」
「不好說,需要時間。」
我站起來。
「謝謝。」
「別著急,我們會儘快處理的。」
我走出派出所,站在門口。
陽光依然刺眼。
可是我的世界,已經一片漆黑。
我打開手機,看著晨晨的照片。
6歲的臉,笑得很燦爛。
「媽媽,我想爸爸。」
「爸爸在忙。」
「媽媽,爸爸為什麼不回來?」
「因為爸爸……爸爸……」
我說不下去了。
因為爸爸帶著300萬,跑到泰國了。
因為爸爸和別人結婚了,有了新的孩子。
因為爸爸把我們拋棄了。
我蹲在路邊,眼淚止不住地掉。
8年。
我用8年的青春,8年的積蓄,換來一場騙局。
現在,我要用一輩子,去還這720萬的債。
4.
接下來的一周,我每天都在搜集證據。
我找到了趙明的同事,問公司的情況。
「趙明最近在忙什麼?」
「不知道,他已經一個多月沒來公司了。」
「那公司現在誰在管?」
「副總在管,但是很亂,很多項目都停了。」
「為什麼停?」
「沒錢了。」
「怎麼會沒錢?不是剛貸了300萬嗎?」
同事看著我,欲言又止。
「林姐,你是不是不知道?」
「不知道什麼?」
「那300萬,根本沒進公司帳戶。」
我愣住了。
「什麼意思?」
「貸款下來當天,錢就轉走了。」
「轉去哪了?」
「不知道,財務說是趙明自己轉的。」
「轉給誰了?」
「不清楚,可能是私人帳戶吧。」
我的手抖了。
300萬,沒進公司帳戶。
那錢去哪了?
我找到公司的財務。
「你好,我想問一下公司的帳。」
「你是?」
「我是趙明的……我是林雨。」
「哦,林姐,你找趙總?」
「不是,我想問一下300萬貸款的事。」
「那筆錢?」
「對,錢到帳後去哪了?」
財務猶豫了一下。
「這個……不太方便說。」
「我是擔保人,我有權知道。」
「這樣啊……」
她打開電腦,調出帳目。
「錢是11月15日到帳的,當天就轉走了。」
「轉去哪了?」
「轉到一個私人帳戶,戶名是……陳思雨。」
我的腦子嗡地一聲。
陳思雨。
300萬,全轉給她了。
「你確定?」
「確定,帳目在這,你看。」
我看著電腦螢幕。
2024年11月15日,轉帳300萬,收款人:陳思雨。
我拍了照。
「謝謝。」
我轉身離開。
走出公司,我給王律師打電話。
「王律師,我找到證據了。」
「什麼證據?」
「300萬貸款,全轉給陳思雨了,一分都沒進公司帳戶。」
「你有證明嗎?」
「有,我拍了公司帳目的照片。」
「好,這個很重要,你馬上發給我。」
我掛了電話,把照片發給她。
然後打開微信,給陳思雨發消息。
「300萬,你拿走了?」
5分鐘後,她回復。
「是又怎麼樣?」
「那是貸款,不是你的錢。」
「可是是趙明轉給我的。」
「他憑什麼轉給你?」
「因為我是他老婆。」
「他欠的債,你也要背。」
「那是你的事,我不是擔保人。」
我深吸一口氣。
「陳思雨,你知道這是犯法的嗎?」
「犯什麼法?他轉給我的錢,我憑什麼不能收?」
「那是騙貸,是轉移財產。」
「你有證據嗎?」
「有。」
「那你去告啊。」
「我會的。」
「隨便你,反正錢我是不會還的。」
她把我拉黑了。
我坐在路邊,握著手機。
300萬,全在陳思雨手裡。
我要怎麼拿回來?
晚上,媽媽打來電話。
「林雨,還好嗎?」
「還好。」
「錢還上了嗎?」
「還了,2萬,從你打給我的錢里還的。」
「下個月呢?」
「不知道。」
「林雨,要不你先回家,別一個人在那撐著。」
「不行,媽,我要拿回那300萬。」
「怎麼拿?他都跑了。」
「我找到證據了,錢全轉給陳思雨了,我要告她。」
「告得贏嗎?」
「不知道,但是我要試試。」
「林雨……」
「媽,我不能就這麼算了,我要為晨晨爭口氣。」
「好,媽支持你,但是你要保重身體。」
「我知道。」
掛了電話,我打開電腦,繼續整理證據。
陳思雨的朋友圈,我一條條截圖。
她懷孕的照片,她和趙明的合照,她炫耀的奢侈品。
每一條,都拍了照,存了檔。
然後我打開趙明的朋友圈。
他最後一條是11月15日發的。
「餘生請多指教。」
配圖是兩本結婚證。
下面47個贊,32條評論。
我一條條翻,看誰點了贊。
有他的朋友,有他的同事,有他的家人。
每一個人,都在祝福。
「恭喜!」
「新娘好漂亮!」
「百年好合!」
我關掉朋友圈。
這些人,知道他是騙婚嗎?
知道他拋妻棄子嗎?
知道他欠了300萬債嗎?
他們不知道。
他們只看到表面的幸福。
我打開微信,建了一個新群。
把趙明的朋友圈點贊的人,全拉了進來。
然後發了一條消息。
「各位,我是林雨,趙明的前妻。」
「今天我想告訴大家一件事。」
「趙明和我假離婚,騙取300萬貸款,然後和陳思雨結婚,把錢全轉給了她,現在人跑到泰國了,留下我背720萬的債。」
「如果你們還把他當朋友,請告訴我他在哪。」
發完,我把證據一張張發到群里。
聊天記錄,轉帳記錄,貸款合同,陳思雨的朋友圈,公司帳目。
每一張,都是鐵證。
群里炸了。
「臥槽,真的假的?」
「這也太渣了吧?」
「陳思雨不是他大學同學嗎?」
「林雨是他老婆吧?我見過,還挺好的一個人。」
「趙明人呢?出來說句話啊。」
「他跑泰國了,單程票。」
「我靠,這也太狠了。」
「那300萬呢?」
「全給陳思雨了。」
「他媽的,這是詐騙啊。」
我看著群里的消息,一條條往上翻。
有人在罵趙明,有人在同情我,有人在問細節。
我一條條回復。
「他說假離婚是為了辦貸款,騙我說貸款下來就復婚,結果貸款一到帳,他就和陳思雨領證了。」
「陳思雨懷孕8個月,算時間,是我們婚姻存續期懷上的。」
「300萬貸款,一分都沒進公司帳戶,全轉給陳思雨了。」
「我是擔保人,銀行讓我還錢,我只有15萬,根本還不起。」
「趙明跑了,去了泰國,買的單程票,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。」
群里越來越熱鬧。
有人說要去找趙明算帳,有人說要去找陳思雨,還有人說要報警。
「林姐,你報警了嗎?」
「報了,警察說在調查。」
「那公司呢?公司不管嗎?」
「公司現在自顧不暇,趙明一個多月沒去了,公司快倒閉了。」
「那你接下來怎麼辦?」
「起訴,告他們詐騙,告他們轉移財產。」
「我支持你!」
「林姐,需要什麼幫助儘管說!」
「對,我們都支持你!」
我看著這些消息,眼淚又掉下來。
這些人,大部分都是趙明的朋友。
可是現在,他們都在支持我。
因為他們看到了真相。
第二天,我去了法院。
「我要起訴。」
「起訴誰?」
「起訴趙明和陳思雨,詐騙,轉移財產。」
「有證據嗎?」
我拿出整理好的材料。
聊天記錄,轉帳記錄,貸款合同,公司帳目,陳思雨的朋友圈,趙明的機票信息。
每一樣,都裝訂成冊。
法官接過去,翻了翻。
「證據挺全的。」
「那能立案嗎?」
「可以,但是被告人在泰國,我們需要時間傳喚。」
「要多久?」
「快的話3個月,慢的話半年。」
「半年?」
「是的,跨國傳喚需要時間。」
我坐在那,說不出話。
半年。
半年後,我已經還了12萬了。
只剩3萬。
3萬,夠我撐多久?
「林女士,你先回去等消息,我們會儘快處理的。」
我站起來。
「謝謝。」
走出法院,陽光依然刺眼。
可是我的心,已經麻木了。
我打開手機,看著銀行app。
帳戶餘額:13萬。
下個月15日,我要還2萬。
再下個月,又是2萬。
13萬,夠我還6個月。
6個月後,我就一無所有了。
我給媽媽打電話。
「媽,法院立案了。」
「那就好。」
「但是要半年。」
「半年就半年,總比沒有強。」
「媽,我怕我撐不到那時候。」
「為什麼?」
「我只有13萬,夠還6個月,6個月後我就沒錢了。」
「那你就先還著,剩下的我來想辦法。」
「媽,你也沒錢了。」
「我把老家的房子賣了。」
「不行,那是你的房子。」
「沒事,我一個人住那麼大房子幹嘛,賣了能賣50萬,夠你還一段時間了。」
「媽……」
「別說了,你是我女兒,我不幫你誰幫你?」
我的眼淚又掉下來。
這個世界上,只有媽媽是真心對我好的。
「媽,等我拿回那300萬,我給你買更大的房子。」
「好,我等著。」
掛了電話,我站在路邊,看著來來往往的人。
所有人都在趕路,沒有人停下來看我一眼。
我擦乾眼淚,打車去了幼兒園。
今天周五,晨晨要回來過周末。
「媽媽!」
他撲到我懷裡。
「想媽媽了嗎?」
「想!」
「媽媽也想你。」
「媽媽,爸爸呢?」
我的笑容僵住了。
「爸爸……爸爸還在出差。」
「什麼時候回來?」
「不知道。」
「媽媽,我能給爸爸打電話嗎?」
我搖搖頭。
「爸爸很忙,等他不忙了再打,好不好?」
「好吧。」
晨晨又失落了。
回家的路上,他一直不說話。
「怎麼了?」
「媽媽,老師今天問我,為什麼家長會爸爸沒來。」
「媽媽去了啊。」
「可是其他小朋友都是爸爸媽媽一起去的。」
「爸爸在忙。」
「那爸爸以後都不來了嗎?」
我不知道怎麼回答。
「晨晨,爸爸……」
「媽媽,爸爸是不是不要我們了?」
我抱住他。
「不會,爸爸只是在忙。」
「可是爸爸已經3個多月沒回來了。」
「爸爸……爸爸有事。」
「什麼事?」
我說不出話。
晨晨看著我,眼睛紅紅的。
「媽媽,是不是我不乖,爸爸才不回來的?」
「不是,晨晨很乖。」
「那為什么爸爸不要我們了?」
我抱緊他,眼淚掉在他頭上。
「晨晨,爸爸……爸爸做錯了事,他要去承擔後果。」
「什麼後果?」
「長大了你就知道了。」
「那我們還能見到爸爸嗎?」
我不知道。
我真的不知道。
趙明在泰國,也許這輩子都不會回來了。
也許有一天,警察會把他抓回來,坐牢。
也許晨晨再見到他的時候,已經是十幾年後了。
「會的,我們會見到爸爸的。」
我騙了他。
也騙了自己。
5.
周末,我帶晨晨去了公園。
「媽媽,我要坐旋轉木馬!」
「好。」
我買了票,看著他坐上木馬。
音樂響起,木馬轉動。
晨晨坐在上面,笑得很開心。
我站在欄杆外,看著他。
6歲的孩子,什麼都不懂。
他不知道爸爸拋棄了我們。
他不知道我們背了720萬的債。
他不知道我們的生活,已經天翻地覆了。
木馬停了,晨晨跑過來。
「媽媽,好玩!」
「那再坐一次?」
「好!」
我又買了票。
看著他坐上去,我掏出手機。
王律師發來消息。
「林女士,我看了你提供的證據,很有力,但是還缺一樣東西。」
「什麼?」
「趙明轉帳給陳思雨的銀行流水。」
「我怎麼拿到?」
「只能通過法院調取,或者你想辦法讓陳思雨主動提供。」
「她不會提供的。」
「那就只能等法院調取了。」
「要多久?」
「立案後,法院會向銀行發函,大概一個月。」
「好。」
我收起手機,看著晨晨。
他還在笑。
我不能讓他知道這些。
我要保護他,讓他像現在這樣,開心地長大。
下午,我帶晨晨去了超市。
「媽媽,我想吃這個。」
他指著一盒進口餅乾。
我看了看價格,68塊。
以前我會毫不猶豫地買。
可是現在,我猶豫了。
「晨晨,我們買這個好不好?」
我拿起一盒國產餅乾,15塊。
「可是我想吃這個。」
「這個也很好吃。」
「可是爸爸以前都給我買這個的。」
我的心揪了一下。
「好,買。」
我拿起那盒68塊的餅乾,放進購物車。
然後又拿了一盒牛奶,一袋麵包,一些水果。
結帳的時候,一共286塊。
我刷了卡。
帳戶餘額:12.97萬。
晚上,晨晨睡了。
我坐在電腦前,繼續整理證據。
突然,手機響了。
是一個陌生號碼。
「您好,請問是林雨女士嗎?」
「是的。」
「我是泰國駐華大使館,您有一封信件,請到大使館領取。」
「什麼信件?」
「趙明先生委託我們轉交給您的。」
我的心跳快了。
「什麼內容?」
「不清楚,您來領取後就知道了。」
「好,我明天去。」
掛了電話,我坐在那,腦子一片混亂。
趙明給我寫信?
他想說什麼?
第二天,我把晨晨送回媽媽家,去了大使館。
「您好,我是林雨,來領信件的。」
「請稍等。」
工作人員拿出一個信封,遞給我。
我接過去,手在抖。
信封上寫著:林雨收。
字跡是趙明的。
我拆開信封,抽出信紙。
"林雨:
見信如面。
我知道你現在很恨我,我不怪你,因為我確實對不起你。
但是我想告訴你,我沒有騙你。
假離婚確實是為了辦貸款,這點我沒撒謊。
只是後來,我遇到了思雨,我發現我愛她,不愛你了。
我知道這樣說很殘忍,但是感情的事,不是我能控制的。
300萬,我確實轉給思雨了,因為她懷孕了,需要錢。
你是擔保人,你要還一部分債,這點我很抱歉。
但是我在泰國會努力賺錢,等我賺夠了,我會還清貸款的。
到時候,你就不用還了。
希望你能理解我,也希望你能好好照顧晨晨。
趙明
2024年11月20日"
我看完信,手抖得厲害。
「我沒有騙你。」
「我遇到了思雨,我發現我愛她,不愛你了。」
「感情的事,不是我能控制的。」
「你要還一部分債,這點我很抱歉。」
每一句話,都像刀子一樣扎在我心上。
他說他沒有騙我?
他說感情不是他能控制的?
他說他很抱歉?
可是抱歉有什麼用?
他帶著300萬跑了,留下我背債。
他和陳思雨在泰國過著逍遙日子,留下我一個人苦苦支撐。
他說等他賺夠了會還清貸款?
他以為我會信嗎?
我把信撕碎,扔進垃圾桶。
然後給王律師打電話。
「王律師,趙明給我寫信了。」
「寫了什麼?」
「他承認把300萬轉給陳思雨了,說是因為她懷孕需要錢。」
「這個很重要,你把信保存好,這是證據。」
「我撕了。」
「什麼?!」
「我氣得撕了。」
「林女士,那可是證據啊!」
「我知道,但是我就是氣不過。」
「你……」
王律師嘆了口氣。
「算了,還有其他證據,不差這一封信。」
「那接下來怎麼辦?」
「等法院傳喚,等銀行流水,等警察調查,一步步來。」
「要多久?」
「我說了,快的話3個月,慢的話半年。」
「好。」
我掛了電話,站在大使館門口。
陽光依然刺眼。
可是我的心,已經冷透了。
趙明的信,不僅沒有讓我原諒他,反而讓我更恨他了。
他以為一封信就能解決問題?
他以為說聲抱歉就能讓我放過他?
不可能。
我要拿回那300萬。
我要讓他坐牢。
我要讓他付出代價。
接下來的一個月,我每天都在搜集證據,跑律師事務所,跑法院,跑派出所。
同時,我還要每個月還2萬貸款。
帳戶餘額從12.97萬,變成10.97萬,再變成8.97萬。
每還一次,我的心就疼一次。
那是我8年的積蓄,一點一點,被這場騙局吞噬。
晨晨問我:「媽媽,我們為什麼搬家了?」
我們從兩室一廳,搬到了一室一廳。
房租從3000,降到1500。
「因為媽媽想換個地方住。」
「可是以前的房子更大。」
「大房子太空了,小房子更溫馨。」
「那我的玩具呢?」
「媽媽給你收起來了,周末再拿出來玩。」
其實,我把他的玩具賣了一半。
那些昂貴的樂高,進口的玩具車,都掛在二手平台上賣掉了。
能賣8千塊。
晨晨不知道,他以為玩具還在。
他還是那個無憂無慮的孩子。
而我,已經不是那個無憂無慮的媽媽了。
12月15日,我又還了2萬。
帳戶餘額:6.97萬。
聖誕節那天,晨晨說:「媽媽,我想要一個聖誕禮物。」
「什麼禮物?」
「我想要一個和爸爸一樣的玩具車,那種遙控的,很大的。」
我查了價格,1200塊。
「晨晨,媽媽給你買別的好不好?」
「我就想要這個。」
「可是這個太貴了。」
「爸爸說過,只要我想要的,他都給我買。」
我的眼淚差點掉下來。
「好,媽媽給你買。」
我咬著牙,下了單。
1200塊。
帳戶餘額:5.77萬。
晚上,我坐在床上,看著帳戶餘額。
5.77萬。
夠還2個月。
2個月後,我就真的一無所有了。
我給媽媽打電話。
「媽,房子賣了嗎?」
「還沒,現在房子不好賣。」
「那怎麼辦?」
「我再降點價,應該能賣出去。」
「媽,對不起,都是我拖累你了。」
「說什麼傻話,你是我女兒,我不幫你誰幫你?」
「媽……」
「別哭,你要堅強,為了晨晨,也為了你自己。」
「我知道。」
掛了電話,我躺在床上,看著天花板。
窗外傳來聖誕歌聲。
"Jingle bells, jingle bells, jingle all the way……"
可是對我來說,這個聖誕節,一點都不快樂。
1月15日,我又還了2萬。
帳戶餘額:3.77萬。
王律師發來消息。
「林女士,銀行流水調取到了。」
「結果怎麼樣?」
「趙明確實把300萬全轉給陳思雨了,而且陳思雨又把其中200萬轉到了一個海外帳戶。」
「海外帳戶?」
「對,泰國的帳戶。」
「那不就是趙明的嗎?」
「很可能是,但是需要進一步調查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