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饒是這般喜歡,還是不得不放手告別。
因為不同國度之間的種種差異,因為彼此之間不同的成長環境,也因為其他無法擺在明面上細說的原因。
就像你很喜歡很喜歡一部電影,喜歡到希望時長可以長達四五個小時,乃至幾天。但就一部電影而言,最長也不過兩個小時左右。
進度條結束,燈光亮起時,你還是要起身離開座位,走出影院。
喜歡一個人也是同樣的道理,你可以愛他愛到不遺餘力,卻還是要接受他沒那麼愛你,至少不如你愛他那麼多那麼重;也要面對他或許總有一天會先行一步,在你眼前轉過身這個現實。
在書里,女主角從一開始就明白,她和A或早或晚都是要結束的。她自己也慢慢演練起來,不斷產生要分手的念頭。
這樣的話,就再也不用等他的電話。也無需因沒有盡頭的等候而消耗折磨自己了。
但每每這種時候,她都會立刻想起分手後的痛苦,心想:要是跟他分開,以後的每一天,我就無所期待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