熊麗自出生起,哥哥姐姐就細緻入微的呵護著她,家裡有家事要做大家也會幫著她,不讓她吃一點苦、受一點累。
即便家境普通,但父母省吃儉用也要讓小女兒過上公主般的生活,最新的衣服留給她穿,最好的飯菜留給她吃,僅有的上學名額也給了她。
久而久之,生活中被處處照顧、縱容的熊麗變得越來越任性,國中還沒讀完就選擇了輟學,待在家裡吃喝玩樂。
看著女兒無所事事的待在家裡,母親李鳳玲不僅沒有責備,還時常誇她外表美麗,比其他兄弟姐妹都好看,以後肯定能嫁個有錢人。
而成年後,熊麗也因為經常打扮,穿著比同齡人時尚,多次被人稱讚漂亮,陸續有人上門提親。
自那時起,她就覺得自己可以憑藉出眾的外表「傍上大款」,繼續過著被人伺候的日子。
19歲那年,她如願嫁給了一個經濟實力雄厚的男人,生活條件的確十分富足。
但由於她長期花錢如流水,每天衣來伸手、飯來張口,心安理得享受著他人的照顧,最後兩人的婚姻走向了終點。
離婚時,前夫給了她14萬(約台幣63萬),可花錢大手大腳的她,沒用多長時間就在吃喝享樂中揮霍完了所有錢。
錢花光了,她也並未打算通過努力自給自足,而是想著再次嫁人。
於是熊麗又遇到了第二任丈夫,在婚後她依然保持好吃懶做的習慣,全靠對方養著,還動不動就發脾氣,做事非常任性,幾年後對方也提出了離婚。
30多歲時,熊麗和一個環衛工人走進了婚姻,過慣了富太太生活的她,無法忍受花錢要精打細算的日子,很快又一次結束了婚姻。
第三次離婚後,一無所有的她,搬去了母親家,打算依附著這個年邁的老人生活,這一待就是許多年。
那段歲月里,母親還是像女兒年少時那般寵愛著她,給她洗衣做飯,收拾屋子,還在老房子都更拆遷時,把一套房子和大部分拆遷款都給了小女兒。
而在母親庇護下的熊麗,直到55歲,都沒上過一天班,大多時候都躺在家裡混日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