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
再見到霍明軒,是在我的婚禮。
我考入了理想的大學,順利畢業,找到了心儀的工作,並且認識了我的愛人。
我們定好了結婚的日子,將準備好的請柬發給親朋好友。
婚禮當天,儀式結束,我回更衣室換敬酒服。
一打開門,門口站著一個人。
四目相對,我有些沒敢認:「霍明軒?」
幾年不見,他黑了不少,也胖了,頭髮有些稀疏,神態看起來很滄桑。
見到我,霍明軒明顯有些緊張,手搓來搓去, 臉上的笑像是硬擠出來的。
「嘉伊,沒想到你這麼快就結婚了, 真是太突然了。我剛知道這個消息,特意過來送上我的祝福。」
他打量著我,眼中帶著驚艷:「剛才我坐得比較遠,沒看清, 這會兒一看,你竟然變得這麼漂亮了, 也越來越有韻味了。」
「是嗎,你不是覺得我胖得像豬, 覺得我噁心嗎?」我毫不留情地諷刺道,「我可沒減肥, 基本上和以前一樣, 你可千萬別認錯了。」
「不不不,當初是我年紀小,不懂得欣賞。」
霍明軒連連擺手解釋, 眼睛依舊貪婪地停留在我身上不捨得挪開:「我看到你丈夫了, 他和我有點兒像, 所以你其實還是放不下我, 所以……」
「並不是。」
我不客氣地打斷他的屁話, 翻了個白眼。
忍住想吐的慾望,一字一句認認真真告訴他:「我丈夫很優秀,哪哪都好,如果你覺得他和你有點兒像, 那可能是他最大的缺點了。」
聞言霍明軒的臉色瞬間變得十分難看。
嘟囔著想要說什麼。
我抬手一個拒絕:「你可千萬不要說, 你發現你其實喜歡我什麼的, 我覺得噁心。」
扭頭看了看旁邊,表弟和他的同學正好在。
我連忙把他們招呼過來,指著霍明軒:「這東西上學的時候造我黃謠, 現在還來騷擾我,也不知道他怎麼進來的, 辛苦你們把他丟出去吧。」
表弟他們正是疾惡如仇的年紀,一聽這話那還了得。
當即將霍明軒架住, 順便往他嘴裡塞了塊餐巾, 堵住他的嘴,直接將人抬了出去。
人剛走,陳知渝走了過來, 有些好奇:「怎麼了, 吵吵鬧鬧的?」
「沒事, 剛才有條狗闖進來,表弟把他趕走了。」
「怎麼還進來狗了?」
陳知渝有些詫異,但是也不甚在意。
忙催促我:「趕緊過去敬酒吧, 不然親戚朋友都打包走光了!」
「那還了得,快!」
我當即提著裙擺,奔向宴會廳。
奔向屬於我的美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