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妹接過話頭:」我們覺得不能讓你吃虧。我和哥商量了,湊了100萬塊錢,你一定要收下。」
我連忙擺手:」這怎麼行?房子是我自願給小嬸的,哪能再收你們的錢。」
但是他們堅持,說這是血脈親人之間的情誼,不能讓我吃虧。
我再三推辭,但他們態度堅決。最後,在他們的堅持下,我不得不收下這筆錢。 這件事讓我深受感動。
不僅是因為表弟表妹的心意,更是因為我感受到了這份親情的珍貴。
原本只是一個簡單的決定,卻讓我們幾家人的關係變得更加親密。
晚上,我和老婆坐在院子裡乘涼,聊起這些事。老婆笑著說:」當初沒有賣出去是不是很正確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