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天之後女子拖著行李箱回到家裡,在門口就被丈夫攔了下來,質問她這兩天去了哪裡,女子說男閨蜜失戀了,自己去陪他了,語氣中聽不出任何自責,她更沒有覺得自己的做法有任何不妥。
女子兩天沒有回家,丈夫能猜到她去了哪裡,但猜到是一回事,女子親口承認又是一回事,丈夫再也忍受不了女子自以為是的樣子,更忍受不了她完全不把自己放在眼裡的樣子,所以氣極之下脫口而出的便是離婚。
丈夫要求女子第二天去民政局,兩人辦理離婚手續,從此以後女子無論再發生任何事情都與他無關,說完便關上家門轉身離去,只留女子一個人站在門口不知所措。
直到這時女子都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,見丈夫關門往回走,伸著脖子沖他喊:你也太沒格局了,連這點小事都揪著不放,算什麼男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