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期間我曾數次去學校里看望兒子,他要麼避而不見,要麼就用惡毒的語言攻擊我。連帶著我買的東西也被他扔出來。
慢慢的,我看他的次數也越來越少,然後我發現自己懷孕了。
閨女出生後,為了給她一個好的環境,老伴帶著我們搬家了。閨女大點的時候,我回娘家總要順路去一趟學校。
兒子根本不待見我,還指責我讓他生活在單親的家庭,對不起他和他的爸爸,對於他爸爸犯的錯,他閉口不提。
我意識到這個孩子雖然身上有我的血脈,可他已經被他們家養偏了。我終於決定要放棄他。
我不會去見他,只是逢年過節的時候會買些衣服鞋子拜託熟人給送過去,送一次扔一次。
熟人也勸我,既然分開了,那就別拉拉扯扯的,孩子也不願意認你,你就把自己的日子過好就行。
從那以後,他們的消息我再也沒刻意打聽過。
外面有人敲門,老伴問我怎麼鎖門了。我把剛才的時給他說了,
他氣的拍大腿,:「什麼人啊,這都多少年了,想起來了又,」
我說:「放心吧,我不會心軟的,」
後來,前婆婆又帶著孫子打上門,說我們家的東西都是她孫子的,反正我們也沒兒子。
聽著她的話,我憤怒的要打報警電話,可能是前公公犯了事,被抓了,一聽我要打電話,前婆婆這才消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