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者突遭執法隊在沒有搜查文件下,上門充公鋁罐啤酒,四處撥電查證執法的合法性。
「我經營雜貨店逾40年,並沒有出售任何需要酒牌的瓶裝啤酒、烈酒,加上不曾聽聞出售鋁罐啤酒是需要申請酒牌,對於該組警員指我違反酒牌條例感到不解,也對他們的執法手法非常不滿。」
「對方僅簡單出示警察證就要我們『乖乖』交出貨品,而且被搬上車的啤酒,並沒有當場數點, 這對我們非常不公且沒有任何法律保障。」
他也說,對此次被取締之舉感到很無辜,因此,向多人求助及查詢包括彭州消費人及人力資源委員會主沈春祥,都被告知出售鋁罐啤酒是不需要申請酒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