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女兒女婿大致看了一遍後,老伴兒才緊接著說: 「這第二點:如果借錢5年不還就開始算利息,按照當年銀行貸款的利息來算。
這錢既然是借的,那麼肯定就是有借有還,還也就要有個期限。
今年,我66歲,你媽65歲了,我們年紀都不小了,現在還能動靠著看門賣菜掙些錢,但是隨著我們年紀越來越大,身體狀況肯定一日比一日差。
到時候沒有工作了,就沒有收入,肯定需要錢養老了,我就明說了,你們要借的這100萬就是我們的養老錢。
所以,到了我們70多歲,這錢還沒有還我們就要收利息了。
你們可以選擇分期還款也可以一次繳清,這都由你們決定,我們以後也指著這個錢過日子。」
老伴說完,我看著女婿和女兒難看的臉色,連忙示意老伴別再說下去了。
可是老伴轉過頭假裝沒看見,又繼續說,還有第三個條件。
這第三點:如果借錢10年不還就拿房子作為抵押債務,那時候…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