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3 陳剛頭婚時,陳凡還沒有大學畢業。 婆婆不管陳凡有錢沒錢,要他給陳剛2000禮金。
在那個時候,2000是陳凡差不多11個月的生活費。 陳凡說那段時間太難熬了。
他為了節省,整天喝稀飯,吃饅頭配鹹菜,快一年沒嘗點葷腥。 等陳剛二婚時,吳倩剛與陳凡剛結婚一年。
她與陳凡是裸婚,沒車沒房沒彩禮。 他們去領了個證,簡簡單單擺了四桌,邀請了最親近的親友吃了一頓飯,就算結婚了。 婆婆當時笑咪咪地跟她說:「倩倩,你真是一個好女孩。」
吳倩早就知道婆婆的德性,面上笑著,心裡冷哼一聲:還真是奇葩,只要讓你一毛不拔,就是好女孩。這標準⋯⋯ 時隔一年,陳剛二婚,婆婆好意思說:「陳凡,你們兩口子都有正式工作。
你哥二婚,再怎麼著,你要隨個兩萬的紅包。」 陳凡有些犯難,說:「媽——我和吳倩雖有正式工作,但工資都不高,才1000多點。
我們就算不吃不喝,一年也只能存兩萬。」 當時,吳倩就坐在座機旁,摁開了免提,聽著婆婆無情地說:「我不管。這個面子,你要替你哥撐起。
全家力使一處,供你上了大學,你就這樣回報我們的?」 陳凡焦頭爛額地掛了電話,嘆氣道:「老婆,我哥這回是真心喜歡這個嫂子。
我們就支持一下。」 吳倩起初不同意,可陳凡一直磨。 不得已,吳倩把父母給的壓箱底兒的錢拿出來,又湊了部分,給陳剛包了個大紅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