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有過出軌經歷的夫妻,名存實亡。
有一位婚戀研究者說過, 一段婚姻當中出現了第三方,這段婚姻就只有走向盡頭的既定結局。
男人出軌了,說明他對妻子早就沒有好感了,也對妻子不感興趣了。女人出軌了,說明她對丈夫不再依賴了,也有點厭惡丈夫了。
所有出軌的行為,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: 不管另一半有多完美,只要相處的時間久了,終究會感覺到膩,就跟吃了一個月的牛排一樣,最後會讓人反胃。
有些夫妻,動不動就出軌,證明這段婚姻名存實亡。當然,還有些夫妻就算再厭惡,也不會出軌,證明他們還有維系婚姻的想法。
對於出軌過的另一半,我們就不要有太多的期待了。 正如《詩經》所言:總角之宴,言笑晏晏,信誓旦旦,不思其反。反是不思,亦已焉哉!
五、對雙方父母不好的夫妻,矛盾很多。
婚姻,從本質來說,就是兩個家庭的聯姻。結婚後,丈夫要對岳父岳母好,而妻子要對公公婆婆好。
有人會說,對另一半的父母好,這標準如何判定呢? 其實很好判定,你的另一半怎麼對待你的父母,那你就怎麼對待你的另一半的父母。
丈夫對岳父岳母好,而妻子對公公婆婆不好,這就註定男女雙方會鬧矛盾。這矛盾,基本很難消除,因為涉及到對於父母的行為表現。
結婚,不僅要看男女雙方的緣分,還要看跟另一半的父母的緣分。 如果這兩家人有緣分,那就不僅是男女雙方相愛,還會愛屋及烏,也愛對方的父母。
最好的夫妻關系,不是某一方退讓,某一方咄咄逼人,而是你對我好,我也對你好,相互尊重,相互包容,讓感情常青不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