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勸我:「小松這人斯斯文文,有責任心,性格好,人品好。對你,對我和你爸爸都好,而且有穩定的工作,這樣的對象,你去哪裡找?你啊,可別不知足。」
「你們婚後在省城安家,他爸爸媽媽在老家生活,姐姐也不在這邊,大家都不在一起生活。也就逢年過節回去那麼幾天,對你們有什麼影響?」 「我跟你說事情沒有十全十美,別那麼較真。」
我是家裡的獨生女,從小到大被父母捧在手心裡長大的。 別人說的話,我可能不聽。但我爸媽說的話,我會聽,知道他們是真的為我好。
加上李小松對我說了不少保證的話,我心軟了,如期和他結婚。 我結婚的時候,爸媽陪嫁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,另外給了20萬現金作為我們這個小家的啟動基金。
由於我跟李小松剛畢業幾年,要按自己的能力還真沒有本事買房。 公公婆婆能顧好他們自己就已經不錯了,也指望不上。所以,我們婚後就住在我的陪嫁房裡面。
李小娟卻因為我們婚後住在我的陪嫁房裡面,到處跟親戚朋友說我太囂張跋扈,讓李小松當了上門女婿。 婆婆特意打電話問我是不是打的這個主意,如果是,他們丟不起這個人,就讓李小松馬上跟我離婚。
我們怎麼說,她都不相信,說我是獨生女,肯定就是打了這個主意。不然有更好的選擇,為什麼嫁給李小松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