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本在老伴去世之後,我是準備餘生的時間,就自己一個人過的,因為我覺得一個人的晚年生活其實也挺好的,可後來,我的幾個好朋友處於一片好心,就給我介紹了一個新老伴與我相識。
本來我是特別方案和拒絕的,可之後在和對方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來往之後,我們互相都對彼此感覺很不錯。 於是再後來,我們倆就決定在一起搭夥過日子。
說實話,當初我之所以願意和他在一起搭夥過,就是衝著餘生能有個人和我互相陪伴,互相照顧,進而把自己的晚年生活過得更好一點這個目的去的。
可讓我萬萬沒想到的就是,自從我跟他搭夥過之後,他居然天天把我當「免費保姆」來使喚。 為此,我不曾一次說過他,可他非但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,也沒有進行積極的改正。
反倒是依然我行我素,那麼在這種情況下,我自然就是不能繼續和他在一起搭夥過了,而是果斷的和他提出了分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