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生了這種事情,我們的事情又成了全村的焦點,人家都說大伯是罪有應得,貪小便宜吃大虧,而且還把我們家發生的這種事情,作為「吃虧是福」的典範來傳播。
雖然如此,但大伯並不甘心,貪小便宜的習慣使得他又開始蠢蠢欲動。 記得有一天,我回老家處理拆遷的事情,原本跟他無關,他卻也來到了那個辦公室,當著大傢伙的面跟我說:「你這拆遷款得有我一份。」
我雖然生氣,但還是強壓著火氣問他:「憑什麼?」大伯慢悠悠地說:「那是我父親留給我的。」 我當著大家的面,拿出了老房子的證,此外還有一份,當年大伯強迫我父親簽下的那份分配承諾書。
大伯看到了這份協議,當場氣得臉都綠了,我也沒搭理他,直接去辦我的事情,但在場有些好事的人,拿著這件事起鬨,質問大伯怎麼還來要拆遷款的事情,大伯被大家群起而攻之,終於悻悻地離開了。
雖然在法理上,大伯無法搶走我們的錢,但要知道,大伯是個無賴,沒有什麼事情是他做不出來的。我那幾天甚至都有點擔心,怕他把我們家的老房子給炸了,所以整天都在老房子裡面住,直到要拆遷了,並且拿到了拆遷款,我這懸著的心才放下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