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婚後,他對我很好,直到半年後的一天,他給他的女兒過生日,留宿前妻家,使我痛心疾首。
那夜,我的車停在她家樓下,百感交集。
我到了她家門口,預備按響門鈴時,聞聲她女兒快樂的笑聲,我猶豫了,成人間的糾紛,何苦讓孩子來承擔這份痛苦呢?那時候,其實我已經有了二個月的身孕,不過,並沒有告訴他。由於這件事,第二天,我偷往醫院做掉了孩子。
那件事,我並沒有揭穿他的謊言,但卻徹底失去了對他的信任。不過,逐漸地發現,我的愛正在悄然變質,我們變得不如以前那樣快樂。也許,激情對於婚姻而言,從來都是暫時的。
想起我和父母的承諾,我都不知道要怎麼收場,但是為了家庭我原諒了他,並且讓他發誓和前妻斷絕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