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 因為父母三天兩頭打電話來勸說,我煩不勝煩,與妻子商量後,最後又給弟弟打了70000給弟弟,加上之前的10000,總共80000,跟姐姐一樣。 父母卻又說,現在什麼東西都貴,哪能跟以前一樣,於是我只好又加了30000,湊夠100000。
父母卻說一句:「100000能買到一套房子嗎?連首付都不夠。」 我心裡有點冒火,對他們說:「我們現在住的這套房還是我岳父母幫忙付的首付。現在我都還在還房貸呢。」
沒想到我爸卻說:「你老婆開店不是賺了很多錢嗎?她家只有她一個女兒,你岳父母所有的家產都是她的,她是你的人,她的就是你的家產,將來她家的東西也都是你的。」
我爸的語氣充滿了理所當然,我聽得心裡發寒。我弟弟家有三個兒子,我家只有兩個女兒,我父母一直重男輕女,如果我們夫妻倆有什麼樣事,他們會不會覺得我們夫妻倆的東西該是他們三個孫子的,與我女兒無關吧?
我跟父母說,:「不要說這樣的話,現在男女平等,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財產,也是夫妻倆平分的。」 我媽卻說我是讀書讀傻了,連親疏都分不清了。
我媽讓我拿多點錢給弟弟買房,讓三個侄子到城裡接受好的教育,以後才能出人頭地。三個侄子才是我們家的香火傳承,別老想著給兩個女娃攢錢,那遲早是要嫁出去的。 我聽著他們的話,又好氣又好笑,我自己的親生女兒,不比侄子更親?
我有餘力,我可以幫下我侄子,可是我現在還供著房呢,他們哪來的感覺,覺得我那麼牛哄哄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