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到這兒,我總算是明白弟媳為啥要鬧離婚了。 無非就是因為這套房子是我婚前給弟弟買的,一旦他倆婚姻出了點什麼問題,這套房子可就跟她一點關係都沒有了。 說白了,還是為了錢。 可奇怪的是,要是她真的對我弟有感情有信心,怎麼又會緊緊抓著這一點不放呢?
我覺得這裡邊,肯定有點不為人知的貓膩。 想清楚了這些,我心裡也基本上有數了。 但我還是沒有輕易發表自己的看法,只是對我弟說:「這是你們夫妻倆的事兒,即便這套房子是我買的,也不用來問我的意見。
但只有一點你要記牢了,真正愛你的人,是不會嫌棄你的物質條件的。而一門心思拜金的女人,也絕對不會跟你攜手走過平凡的生活,你自己好好想想吧。」
言盡於此,做出什麼樣的選擇都是我弟自己的決定,我能說的都說了。 反正在我看來,弟媳就是一個有點拜金的女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