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
我是蔣敏,今年58歲,退休多年,每月有2萬多的退休金,老伴走了三年。
獨生女兒已結婚,她已經好久不跟我來往,是因為我給她全款買的房子寫的是我一個人的名字。
不知道是女兒戀愛腦,還是女婿在其中說了些什麼話,反正,女兒已經快一年不曾回來看望我了,偶爾我給她發信息,也很隔好幾天回我一個表情。
如今的孩子,自私的多,但為了我的利益不受損,也為了女兒的未來,我還是不斷地安慰自己,女兒是我親生的,氣過了,想通了,自然還是跟我親。
然而,幾天前女兒破天荒地給我打電話,帶著哭腔說,中秋放假,她想回來看望我。
我一聽就著急了,知道女兒肯定在女婿那裡受了氣,回來找老媽尋求安慰。本想著,開車去女兒家看看到底怎麼回事?想想,年輕人的事情,還是不要摻和的好。
當年,我不是沒有想過,給女兒買的房子寫她的名字,只是,在我們去付款的時候,女婿跟女兒嘀咕了一句:如果不寫上我的名字,我怎麼給我父母養老呢?
也是因為這句話,我連女兒的名字都沒寫,即使將來過戶需要花錢,也好過被別人騙去半套房要好得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