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當時笑話她想太多,覺得她誇大了老丈人的偏心。在我們這邊,有兒子的前提下,父母都是跟著兒子養老的。所以老丈人對兒子好一點,其實也是情理之中,畢竟以後指望兒子養老。
在我再三保證之下,老婆總算是答應做我的女朋友。但戀愛之後,隨著我和我老婆的感情越來越好,和她娘家也越來越熟悉,我意識到,是我錯了。
老丈人的重男輕女,和我爸媽對我和哥哥的偏心,完全不一樣,老丈人是真的完全不在乎我老婆這個女兒。當時我和老婆談婚論嫁,老丈人開口就要20萬彩禮。因為小舅子恰好也談了戀愛,是一個城裡姑娘,對方說了要10萬彩禮。
所以老丈人開口問我要20萬,準備給兒子結婚當彩禮,還能辦酒席,買一些首飾。 老婆見實在勸不住老丈人,就提出自己工作多年,錢都給了家裡。既然要了這麼多的彩禮,那嫁妝肯定也不能少。
結果可好,老丈人一個巴掌就甩了過來,說:「沒嫁妝,要是沒20萬彩禮,你休想結婚。你給我賺錢賺夠20萬,讓你弟弟結婚,然後再指望你自己的婚事。」老婆痛哭不已,我也是被震撼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