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媽媽的葬禮上,我忙前忙後,妹妹見人就拉著哭訴媽媽的偏心,訴說自己無望的生活,好像媽媽的遺囑造成了她的一切似的。 葬禮結束後,妹妹直接帶著兩個孩子攔住了一眾親友,要求當著大家的面,重新分配遺產。
稀奇,什麼時候家裡的遺產分配,由外人來決定了? 妹妹認為我得一套房子,她只有5萬塊錢,差距太大。要求平分,要不我給她30萬,要不讓我跟她對換。
舅舅氣得臉都白了,姨直嘆氣。別的親戚都在竊竊私語,不明白事情怎麼成這樣,妹妹不是一直受寵愛的嗎? 我當即表態,妹妹說的哪一種我都不會選,我寸步不讓。
大家一陣譁然。 我扯著妹妹身上的襯衣,坎肩對著大家說:你們看看,每月三千塊的工資,穿著一兩千的襯衣,上千塊的坎肩,一萬多的首飾,眼都不眨一下就買了,然後叫嚷著讓我爸媽出錢。
我爸去了,只剩下一個媽,搭上每月的退休金,成年累月地給她當牛做馬。臨去世患重感冒,人家翹著二郎腿坐在沙發上看手機。我媽腿軟腳軟滿頭汗忙著伺候她,人到了醫院她不管,我沒日沒夜伺候。 原本,媽媽是留給她22萬存款的。
她一天一點擠牙膏似地變法的花,現在剩下5萬塊,用了花了的她不認帳。那房子是我出資42萬幫我爸媽買的,房產證上有我的名字,這是出資情況說明。 我晃了晃手裡的東西,問大家:我憑什麼跟她平分?
回過頭我對著妹妹說:你35歲了,爸媽養了你半輩子,你還不該自己自立嗎?這些年我自認為對得起你,不需要再做什麼來證明。 聽完我一番話,大家都默默地離開了,妹妹坐在地上嚎嚎大哭。
我知道妹妹的日子過得不好,但我也知道,人如果自己不願意立起來,別人花再大的力氣扶也白費。她不僅不知道感恩,甚至會更加變本加厲地吸血。 她窮不是必須幫她的理由,她窮也不是她可以仰仗的理由,她窮不代表她有理。
如果我再由著她,不僅害了她,還會害了我。媽媽應該是臨終明白了這一點,所以無奈做了一次公平的財產分配,目的就是點醒妹妹,她該踏踏實實的工作生活了。
沒有誰是你永遠的依靠,人能依靠的自始自終只有自己,自己不努力,誰也扶不起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