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回娘家住了一個星期,身上的5萬塊錢就要花光了。因為我跟著父母,還有哥嫂他們上街,都是我負責買單,所以所剩的錢不多了。 為了不至於沒錢回婆家的尷尬,我決定回婆家了。
我哥嫂和爸媽都沒有挽留,我心裡還是很失落的。 嫂子給我打包了點家鄉小吃,讓我們在車上可以吃。嫂子表面還是對我們客客氣氣的,該有的禮貌都有。
但讓我萬萬沒想到的是,我媽竟然把我拉到她臥室里說:「你再給點錢侄子吧!你哥嫂剛買房,經濟緊張。你給點錢侄子拿去學校當生活費,他以後會念你這個姑姑的好的。」
媽媽的心裡只有我哥一家人,我無奈地掏出身上僅有的1000塊錢現金給了侄子。 我們夫妻倆共給了侄子3000塊錢紅包,侄子開心了,我家人都開心了。但我卻不開心,我帶著受傷的心離開了家鄉。
都說父母在,家就在。但我家已經不是爸媽當家了,而是嫂子當家了。 但羊有跪乳之恩,鴉有反哺之義,百善孝為先。我以後一定要努力掙錢,好好生活,常回家看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