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女婿笑著說:「之前佳妮就和我說過了,姓氏而已,不管是跟著我,還是跟著媽媽,都是我的孩子,我不在意的。
再說了,又不是幾個孩子都隨母姓,只是二胎而已,我沒啥意見。」小女婿爽快答應,並且沒有任何勉強,我高興壞了。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,在兩個女兒的婚事上,我區別對待了。
家裡頭這點積蓄,照理說,兩個女兒我要一視同仁。但因為小女兒和小女婿答應二胎隨母姓,也算是成全了我的心愿,所以我就把小女兒當成兒子對待了。
簡單來說,大女兒結婚,我沒留下彩禮,但也沒給什麼嫁妝,就陪嫁了一些小物件。家裡的錢,都花在小女兒的婚事上了。
小女婿家境普通,拿不出錢買婚房。 我和我老婆拿出積蓄,在城裡給小女兒買了一套小戶型的房子。當然了,也簽了協議,表示二胎隨母姓,這套房子才算徹底歸小女兒夫妻倆所有。
大女兒看到妹妹的婚事,和自己的差別,自然有意見。也回娘家和我鬧騰過,說我偏心眼,厚此薄彼。但我想著二胎隨母姓,壓根就看不到大女兒的委屈,還罵了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