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不怎麼說姜還是老的辣,我爸媽當時非說我老婆耳根子軟,聽娘家父母的話,還說我老婆娘家父母重男輕女,意思就是我不能娶一個「扶弟魔」進家門。
我自然聽不進去,覺得我爸媽為了拆散我和我老婆,簡直開始瞎扯了。不管是我老婆本人,還是我老婆娘家,我都沒感覺出來我老丈人兩口子重男輕女。
我和我爸媽說:「你見過誰家不喜歡閨女,閨女還能按照自己心意打扮自己,還能念書念到高中的?要不是沒考上,家裡還說會繼續供下去。」
我爸媽無奈了,但確實沒啥證據,我也是和我老婆鬧離婚的時候,才知道我爸媽當初的感覺都是對的。我堅持,這門婚事還是成了。
結婚之後,我和我老婆住在城裡的新房子裡,算是新家庭自己過自己的日子。 當時我和我老婆說,她的工資,她自己當零花錢。我的收入,還房貸,承擔家裡的生活開銷,還有雙方的人情往來。我覺得我的決定,對我老婆其實很不錯啊,但她不高興。
一個勁和我鬧騰,說男人的錢在哪裡,愛就在哪裡。我要是不讓她管錢,就是不愛她。實在沒辦法,加上我認為既然結婚了,錢在誰手裡,都一樣,我就答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