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兒子固執,甚至在我們還沒徹底點頭同意的情況下,兒子就擅自主張偷走了戶口本,和兒媳婦偷偷領證結婚了。 結婚證都領了,我和老伴也只好認命,開始給兒子張羅婚事。
只是兒媳婦人雖然是從小地方來的,但結婚的要求卻是獅子大開口,說得頭頭是道,一樣也不落。 兒媳婦要求市中心一套婚房,外加10萬彩禮,而這筆彩禮她不打算陪嫁回來,要留在娘家,算是她回報父母二十多年的辛苦。
兒子也認同,還勸誡我們要想開一些,別為了錢跟兒媳婦離心,以後也沒辦法指望兒媳婦養老。雖然我們也明白這個道理,可兒子如此直白說出來,我們還是很堵心。
我和老伴思來想去,擔心我們貸款給兒子買房,以後兒子肯定會背著我們加上兒媳婦的名字,於是我們就提出全款買房,只寫兒子一個人的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