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50周歲辦退休手續的,因為當年我的單位屬於企業,沒幹多少年又遭遇下崗,工齡短,所以自己交了幾年保險,退休金也是最低標準,第一個月才拿1400塊錢。
好在老伴教師工資後來提上來了,加上我自己做個小生意,日子過的還算滋潤。 因為鎮上離老家近,後來我們把老家的房修繕一新,經常是兩邊過,我們在老家的房前屋後種瓜種菜,院子裡還養了一群雞鴨,平時花費很少。
我和老伴過著農村人的消費標準,每月兩個人加起來還有6、7千的收入,後來服裝店生意不好,我轉讓得了7萬,所以攢錢又上了一個新台階。 那時候我就在想,真的叫「人是英雄錢是膽」啊,手裡有錢,讓我活著也有尊嚴,敢按自己的意志選擇生活。
所以在孫子出生後,我就向兒子兒媳表明,老伴三高,身體不好,如果我去照看孫子把他一個人留在家,飲食不規律身體拖垮了就得不償失了,所以我情願每年在經濟上貼補他們。 跟我預想的結果一樣,兒子兒媳痛快的答應了!
其實我也是把他們小倆口的情況摸的透透的,親家就住在附近,也沒上班,似乎跟她兒媳婦關係也不好,這樣一舉兩得,讓她在自己女兒家生活也不錯,至少不受氣吧。 而我自己也躲過了可能發生的「婆媳之爭」,這樣對大家都好。